第三节 】。变更:登记
》
:
【第三:十四:条 ?经登记的房地产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房】地产权利人应当【在,事实发生后申请【。变更登记
】
】 , (一?),。房地产?用途发?生变化的;
【
,
】 , (二)房地【产权利人姓名或者】名称发生变化的【;
?
《 (!三)土地、房屋面积!增加或者减少的【;
【 】(四)?土地、?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的!;,
:。
《 (!五,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情形
】
,
第三】。十五条? 申请房地产变】更,登记应?当提交下《列文件
【
《 《 (一《)申请书;
—
《
? —(二)身《份证明;《
】 , (三)房!地产:。权证书;《
【 ? (四)证明!发生变更事实的文】件;
?
】 (五)】根据登记技术规范应!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!件
:
—。 第三十—。六条 符》合下列条件的房地】产变更登记》申请:。应当准?予登记
! (!一)申?请人是房地产登【记簿记载的权利人】;
?。
《 ? (—二)申请变更登记】的房地产在房地产登!记簿的记载范围【内;
—
— (》三,)申请变更》登,记的内容与有关文】件证明的变更—事实一致《;
》
? (】四)不?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!第五项所《列的情形
!。
第—三十七条 房【地产:登记机构应当自【受理房地《产变更登记申请之】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!核符: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!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!产登记簿并通知房】地产权?利人领取房地—产权:证书;?不符合规定条—件的:。不予登?。记并书面告知—申请人
!。 , 第三十—八条 建》设用地使《。用权、房屋所有权】因行政机《关、人民《法院依法作》出的征收、》收回、?。没,收等行为发生—。变,更的房地产登记机】构应当根据》有关行政机关、人】民法院已经发—生,。法律效?力的文件办理房【地产:变更登记将变更事项!记,载,于房地产登记簿并】。通知房地产权利人】换领房?地产权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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