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迁入迁出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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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三十《七条 外省市户】口人员符合本市【落户政策根据本市】公安机关出》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!户,。口所:在地公安机关开具】户口:迁,移,证后到拟落》户地公安派出所申】报常住?户口: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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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三》十八条 本—市,常住户口居民—因,工作调?动、:投靠:。亲属:等原因需将户—口迁往外《省市的应当提交【与迁:移事:由相关的证明材料】到户口所《在地公安《派,。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!按规定申《领户口迁移》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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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三十九条》 本市常住户【口居民被外省—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!校或者?国,务院下?属科:研,院所录取的可—以不办理户口迁移】需要办理户口迁移】的须持录取通知书】到户口所在地公安】。派出所办理户口【迁出并按规定领取户!口迁移证被》外省市全日制—普通高等院校录取】的录取通知》。书须加盖《“本校是教育部批准!的具有高等学历教】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!等,学,。。校”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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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按照前?。款规定将户口迁【往外省市学》生集体?户的人?员毕:业后:可以将?户口迁入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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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市常住户》口居民?被外:省市全日制普通中等!院校录取的不办【理户口迁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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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四十条 外省市!户口人员被本市【设立学生《集体:户的大中专院校【、,科研院?。所录:取需:。要迁移户口的应【当在新?生入学当《年由学校持新生【名,册到公安派》出所集?中办理户口迁—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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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按照前》款规定将户口迁入本!市学:生集体?户的:人员在办理毕—业离校手续时应当】由,本人或?者学校将《户口迁?。回原户口《所在地?超过:两年:未迁回的公安—派出:所应当将其户口迁出!并开:具,户口迁移证交学【校,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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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学生集体《户口人?员因升学、转学可以!将户口?。迁入被录《取,的大中专院》。校、科?研院所学生集体户】
— ,。 学生集体户】口人员在本》市就读?期间因?退学、转学需要将户!口迁往?外省市的应当由本人!持退:学、转学等相—关证明?材料到?。户口:所在地公安派出所】办理户口迁出并【按规定申领户口【迁,移,。证因其他原因迁【往外省市的应当【。由本人持《。入户地公安机关出具!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!口,所在地公安派—出,所办理?户口迁?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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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注销户口的》原,学生集体户口人员】恢,复户:口,后,不符合本市落—户条件的公安—派出所应当直接将其!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!迁移: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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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学:生集:体户口人员符合【投靠等落户条—件经公?安机关?审批后可以将户口】。迁入:家庭户?
! ,学生:。集体户?。。口的应届毕业生经市!政府: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落!户的:持相关证明办—理落:。户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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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一条》 现?役军人配偶、未成】。。年子女符合随军【条件的经公安机关】审批后可以将户口】迁入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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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部队—集体户以及在—驻沪部队公寓房【、经济适用房上【。设立的家《庭户仅限现役军人配!偶及其未成》年,。子女落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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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随女军人—报出生的婴儿女军人!。。调动或者《转业、退役》安置到外省市—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!应当随迁但其—父亲成为本市常住】户口居民以及国【家和本市另有规【定的除外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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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?四十二?条, :博士后?工作站集《体,户口和中《央各部委、各省市驻!沪办事处工作集【体户口人员户口【迁移按照市政府【相关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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