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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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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,节 出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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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:十九条 》婴儿出生登记按照】随生:父,或者生母自愿落户的!原,则向生父或者生母】常住户?口所在?。地公:。安,派出所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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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—母双方均《为社区公共户口的所!生婴儿应当随父【亲或者?。母亲在实际居住【地社:区公共户申报—出生登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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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灭失的地址—或者不存在房屋的】地址不办理出—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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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—生集体户、》博,士后工?作站集体户以及中央!。各部委、各省市驻】沪办事处工作集体】户不办理出》。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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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本规!定第二十条》、,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!二,条、第二十三—条、第二《十五条申报出生登】记,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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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条 母亲为】驻沪部队现役—军人父亲为非—本市常住户口—居民其所生》婴儿可以向女军【人部队集体》户所在地公安派【出所申报出》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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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父母一方—原为本市常》。住户口居民因应【征入伍?或,者被军事院校录取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】口另一方为非本市常!住户口居民其所生】婴儿:可,以向:本市的祖《父母或?者外祖父母常—住,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!所申报出《生登记
!。 ? 第二?十一条 父母【一方:原为本?市常:住,户口居民后户口迁入!学生集?体户或?者博士后工》作,站集体户另一方【为非:本市常住户》口居民其所》生婴儿可以向—本市的祖《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!。住户口所在地公安】派出:。所申报?出生登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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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 !父亲或者母》亲为本市常》住户口居民其在澳门!、台湾地《区或者?国外生?育的:未取得?澳门、台湾》。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!籍持中国护照—、旅行证或者出入境!通行证入境后—在本市实《际居住的未满—。十六周岁《的,子女可以向父亲【。或者母亲常》住户口所在》地公安派《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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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父亲或者母亲为】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!。在国外生育、未【取得外国国籍持中国!护照入境的年满十】六周岁的子女依照】本市华侨回国—定居的有关规—定办理?常住户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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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,二十三条《。 父?亲或者母亲原为本】市常住户口居—民因定居国》(境)外被注—销本市常《住户口其在境内生育!。、具有中国国—籍、在本市实际居住!。。的未满五《周岁的子女可—以,向,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!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!地公安派出所申【报,出生登记但父母一】方现为外省市户口的!。应当随外省市户【口方申报出生—。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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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父亲或者【母亲原?为,本市常住《户口居民《因定居?国(境)外》被注销本市常住【户口其在澳门、【台湾地?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!。取,得澳门、台湾居民身!份或者外国国籍【持中国护照、旅行】证或:。者,出入境通行证入【境后在?本市实?际居住的《未满:五周:岁的子女《可以向本市的祖父】母或者外祖父母常】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!出所申报出生—。登记但父母一方现】为外省市户口的应】当随:外,省市户口方申—报出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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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 申—报出:生,登记有?下,列情形之一的应【当提供纳入本市【。司法行政部门目录内!司法鉴定机构出【具的亲子关系司法】鉴定意?见书
! ?。 《(一)非婚生婴儿随!生父申报出生登记】的,;
! 《 (二)无—法提供合法有效【的,出生:医,学,证明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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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三)出生医学证明!载明:的生父母信息与申报!出生登?记,的,生,父,母,信息不一《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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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在助产】机,构外出生的婴儿【申报出生登记的【;
! 》 ,(五)婴儿出—生在国(境)外【。出生证明未经中国】驻,该国(?地区)使(领)馆或!者相关政《。。府联络部门认证的;!
— 】(,六)婴儿出生在外】省市或者国(境)】外且生育档案—材料真?实性明显存》疑的:;
】 ? (七)【婴儿出生情况—不符合常理经—公安:机关调查仍无—法确定生育事实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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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五条: 符合本市—收养落户政策的【无,户口人?员经公安机关审批后!可以向?收养人常住户口【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!报,出生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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