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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章 从业人员的权】利和义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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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八条 生【产经营活动中从【业人员享《。。有下列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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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? (一)在集体】合同、劳动合—同中载明劳》。动安全、防》止职业?危害和工伤》保险:等事项;《
,
— (】二)了解其》。作业场所、工作【岗位存在的危险【因素及防范、应急措!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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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三)对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!中存在的问题—提,出,建议、?批评、检《。举和控告;
【
— —(,四)拒绝违章指【挥、强令冒险作【业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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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 (五)发现!直接危及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!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!取可能的应急—。措施后撤离》。作业场所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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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: (六)因生产安全!事故受到损害—后提出赔偿要求;】
《
【 (七)接受】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!掌握本职《工作所必需的安全】生产:技能;
】
《 《 (八)获得生【产经营单《位提供的符》合,国家和行业标准【的劳动?条件和劳动》防护用品;
!。
: ? (九【)因接触职业危害】因素接受符合国家有!关,。规定:。。的职业健康检—查;
《
—。 ? ?(十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权利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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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。 第三《十,九条:。 生产经》营活动中从业人【员应当履《。行下列义务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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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严《格遵守本单》位的安全生产—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!;
! (二】)正确使《用劳动防护用—品;:
】 (【。。三)接受《安全:生产教育和培训;】
】 》 (四?)及时报告事—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!;
! : ? (五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—。他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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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》。十条 生产经营】单,位使用劳务派遣【人员从事作》业的应当将劳务【派遣人员纳入—。本单位对从业人【员安全?生产的统一管理履】行安全生《。产保:障责任不得将安【全,生,产保障责任转—移给劳?务派遣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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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劳务派遣《人员有依《法向用工的生产【经营单位主张安全生!产的权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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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四十一条 【安全生产监管部门】。和有关部门应—当加强对从业人【员发生事故伤害的】预防工作
】
? 本市工伤保】险基金按《照,国家和本市的有【关规定安排一定【比例的费用用于工伤!预防的宣传、培【训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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