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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从业《人员:的权:利,和义务?
【
第三十八!条 ?生产:经,营活动中从》业人员享《有下列权利》
:
《 】(一)在集体合【同、劳动合同—中载明劳《动安全、防止职业】危害和工伤保险等】事项;
】。
— (二)了解其!。作业场?所、工作岗位存在的!危险因素及》防范、应急措施【;
—
》 (三—)对本?单位安全生》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!提出:建,议、批评、检—举和控?告;
【
, : , (四)拒!绝违章?指挥、?强令冒险《。作业的要求;
!
:
— ?(五)发现》直接危及《人身安全的紧—急,情况时停止作—业,或者在?采取可能《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!业场所;
】
》 《 (六)因生产安全!事故受到损害后【提,出赔偿要求;
【
》 》 (七》)接受安全生产教育!和,。培训掌握本职工【作所必需的安—全生产技能;
!
— (—八)获得生产经【营单位提供的符合】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!动条件和劳动—防护用品《;
! , , (九)因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接!受符合国家有关【规定的职业健—。康检查?;
】 (】十)法?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权利
—
!第三十九条》 , 生产经营活—动中从业人》员应当?履行下列义务—
【 : 《 (一)严格遵【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!规章:制度和操作规程;
!
》 》 (二》。),正,确使用劳《动防护用品;
【
》 ? (三)】接受安全生产教【育和培训;
!
》 (—四):及时:报告事故《隐患和不安全因素;!
:
—。 》 (:五)法律《、法:规规定的其他义【务
:
!第四十条 生【产,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!遣人员从事》作业的应当将—劳务派遣《人员纳入本单位【对从业?人员安全生产的统】一,管理履行安》全生:产保:。障责任不得将安全】生产保障责任转移】给劳务派遣单位【
《。。
劳务派!遣人:员有:。依法向用工的生产经!营单位?主张安全《。生产的?权利
》
第】四十一?条, 安全生产监管】部门和有关部门应】当加:强对从业人员发生事!故伤:害的预?。防工作
】
本市工伤!保险基金《按照:国家和?。本市的有《。关规定安排一定【比例的?费用用于工伤—预防的宣传、培训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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