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章 安全生—产监督管理 — ?     】第四:十二条  本市实】行各级人民政府【和,有关部?门,安,全生产行《政责:任制度 — :  :   市和区、【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:门的主要《负责人对本地区【、本行业的安全【生产管理工》作承:担主要责《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!照职责分《。工,依法承担相》应责任? :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三条》  市和区、—县人民政府应当【对其所属部门和下级!人民政府的》安全生产工》作,进行年?度考核考核结—果作为政府年—度工:作考核的《重要依据 —   —  :。市和区、县国有【资,产管理部门》应当会同同》级,安全生产监管部门】对其负责管理的国】有企业的安全生产】工作进行年度—考核考核结果纳【入国有企业绩效考】核 : , ,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四条 【 市:和区、县《。人民政府应当—建立安全生》产控制指标对安【全生产工《作实行?目,。标,管,理 :   【  区、县人民【政府:和市: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!召开一次《安全生产《工作会议分析本【地区、本行业—的安全生产形—势和情况研究—、部署防范生产【安全事故发生的措】施和方?案协调并解决安全】生产工作中的重【大问题 】  :   第四》。十五条  》产业:园区:管理机构应当—确定负责安全—生产监督管》理的机构和人员支持!、督促、检查—本园:区内生?产,经营单位的安全【生产工作并协助【有关部门实》施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发现安全生产违法!行为或者事》。故,隐患的应当责—令,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!正或者限期》治理并向有关部【门报告?   】  第四十六—条  乡《、镇人民政府—和街道办事处—应当有?相应机构和专门【人员负责安》全,生产监督管理工【作对本辖《区内高危《行业和较大危—险行业以外的—生产经营《单位实施《安全生产日常检查】并协助有关》部门实?施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发现安全生!。产违:法行为或《者事故隐患的应当】向,有关部门报告并【责,令生产经营单位立】即改正或者限期治】理 》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七条 》 安:全生产监管部门【应当加强执法队伍的!建设依法开》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!监管部门应当—。配置与?其,监督管理工作—相适应的执法力量】 ?   》  安全生产监管部!门和专?项监管部门应—当定:期对其?执法人员《开展:安,全生产技《术知识、法律等方】面的培训《和考核 !    第四十八】条  市《和区、县人》民政府应当组—织安全生产监管【部门:和专:项监管部门对生【产经营单位建立和落!实安全生《产责任制、生产安】全事故隐患》排查治理、安全生产!教育和培训等安全】生产工作以及容易】发生:事故:的生产、经营场【所或者?施工的设《备,、设施?和场:所进行安《全生产检《查 —     》。安全生产《监管部?门和专项监管部【门可以实行联合检查!并采用定期》检查、随时》抽,查,的方式对生》产经营单位进—行安全生《产检查? —    市》安全生产监》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》部,门组:织编制危险》化学品、易燃—易爆物品、重大危险!源、压力容器等重点!事项的监督检查【计划明确《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!、频次等并建立相】应的监督检》查记:录,制,度,  【 ,  :第四十九条》  安全生产—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!。部门可?以邀请专业技—术人员和专家—学者参与安全生【产的监督检》查、:事故调查等工作听取!对专业技术问题【的意见 》    【 安全生产监管【部门和专项监管部】门应:当建立?。、健全有《关的专业技》术人员和《。专家学者遴》选、考核、》奖酬、回避等制【度 —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条  ?市安全生《产监管?部门会同有关—部门组织编》制安全?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!位目录载明生产经】营单位的名称—、,主要负责人姓名、监!督管理部门以及监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 ! : ?    《生产经营《单位: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【当列入安全》生产: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!录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存—在重大危险源的【;,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二)存在》。重大事故隐患的【; ?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:三):近三年内曾发生【较大、重大或者特】别重:大,生产安全《事,故的; 》 :。    》。  :   (《四)市安全生产监】管部门?根,据工作需要》认为有必要》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!其他情形 】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一条  】生产:经,营单位存在重—大生产?安全事故隐患的市】和,区、县人民政府应】当指定?有关部门督》促,生产经营单位制定、!。落实治理计划 !    — 对于非生产经营单!位原因造成短时【期内难?以消除的重》大,生产安全《事,。故隐患?市和:区,、,县人民政《府应:当组织有关》部门制?定计划?予以治?理并落实治理—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侵占治理—。资金或者《挪,作他用? 《  ?   第五十二【。条  本市建立重】大危:险源信?息监管系统对重大】危险源实施市—和,区、县两级监管【 : 《    安全生【。产监管部门和专【项,监管部门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《规定:实施重大危险源【备案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五十三条  本】市,对危险化学品行业】实行统一规划—、合理布《。。局和严格控制 】 ?  : ,  本市有关部【。门组织编《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!本市实际情》况规划专门用于危险!化学品生产、储【存的:区域和禁止建设危】。险化学品生产、【储,存项目的区域 】   —  在城乡》规划:禁止建设《危险:。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】项目的区域内—已建的危险化学【品生产、储存项【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!门会同有关部门督】促生产经营单位在规!定期限内进行—调整;需要转产、停!产、搬迁、关闭的】由市或者区》、县人?民政府组《。织有:。。关部:门,实施:并根据有关》规定给予《补贴 《     】市安全生产监—。。。管、经济信息化部门!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!定本市危险化学品】产业结构调》整指导目录 — ?  ?   市安》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!会同市?经济信息化》、,发展改革、》公安:、交通港口、环【保等部?门制:定本市禁止、限【制、:管,控危险化学》品生产、储存—、经营、使》用、运输等的目录 ! :     第五!十四条  》任何单位《和,个人发现生产经营单!。位存在重大事故隐】患或者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的有权向安全!生产监管部门和【。专项监管部门举报;!。对举报有功人—。员由安全生产—监管部门或者专【。项监管部门给—予奖励安全生产【。监管部门和专项【监管:部门应当为举报【者,保密 》     本市!对在改善安全生【产条件、防止生产安!全事故、参》加抢险?救护等?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!单位和?个人给予奖励—   】  第五十五条  !安全生产《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!部门应?当通过电视、—报纸、?网络等媒体对—危害公共安》全的安全生产违【法行为?及处:。理,情况予以《公布 】    安》全生产监管部门应】当,建,立安:全生:产违法行为登—。录制度在《上,。海安全生产网上记载!生产经营《单位及?其主要负责人—。、安全生产中—。介服:务机构的有关违【法行:为,及处理?情,况任何单位和个【人,都有权进行查—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