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基!本医疗保险基—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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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 从业人!员缴纳的基》本医疗保险费全【。。部计入其个人帐【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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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用人单位缴【。纳基本?医疗:保险费的 》25:35%用于》建立退休《人员和从业》人员的个人帐户具】体分配? 办法由省人民政府!按照顾年长》。者原则制定;—。所余资金用于建立统!筹,基金
! 第《二十条 《 ,基本医疗保》险基金实行》收支两条线管理纳】入社:。会保:险基金财政专户【专款专用全 部【。用于从业人员—和,退休人员的基本【医疗不得《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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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一条 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】的,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!规定执行《个人帐户和统筹【基金应得利息—。。 分别计算和划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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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二条—。 个人帐户不得】提取现金不得透【支超支不补节余滚】存使:用从业人员》、退休人 》员死亡时其个人帐】户的资金《余额:可,以继承?
— 第二十【三条 用人单位】不得违反本条例【规定为其从业人员】或者其他人员增加】个人帐户资金—
— 第二十四】条 社会保险【经办机?构,应当为?从业人员和》退休人员建立基【本医疗保险档案发】给基本医 疗保险】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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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?二,十五条 迁离【本省:或者在本省内流动】的个人?帐户的资《金余额可以转移使】用;无法《转移的 《应当退还本人 划】入统筹基金》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归原统筹单【位全:体参保人员所—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!
! 第:二,十六条? , 基本医疗保险基】金的年?度预算、决》算应按国家和—本省有关规》定编制和审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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