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二,章 人口《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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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根:据国家和上一级【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!。划结合当地实—际情况编制本—行政区?域的人口发展—规划并纳入国—民经: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】
! 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根?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!人,口,与计划生育实施方】案并组织实施—人口与计划》生育实施方案应当】包括:控制人口数》量、提高人口素质、!改善人口结》构、提供优质服【务,、保证经费投—入、落实奖励扶助和!社会保障措》施、完善考》核评:估机制等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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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各级人民政府】的主要?负责人对本行—。政区:域内的人口与计划】生育工作负总责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】作应当作为考—。核各级?人民政?府及其部门和—单位负责《人工作实绩的重要】内,。容
! 第?十二条 《 各级人民》政府应?当,。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!费,。列入本级财政预【算保证人口与计【划生:育经费的增长幅【度高于?经常:性财政收《。入的增长幅度逐年】提高人口与》计划生育经费投【入的总?体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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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】县级以上人口和计】划,生育行?政部门的《职责: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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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。一)执?行人口?与计划生育》法,律法规开展》宣,。传、教育和培训工】。。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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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(二)拟订》人口:发展规划和》人口与计划生育【实施方?。案并负责实》施的日?常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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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组织—开展人口发展战略】研究负责人》口与计?划生育的信息—、统计工《作;:
!。 (四)负》责人口与计划—生育科研成果的评审!、鉴定和推广—会同:有关部门监督管【理,避孕药?具市场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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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:五)组织、指导、】。监督、管理计划【生育技?术服务工作开展【生殖健?。康服务?。组织有关计划生育】的医学鉴定、事【故鉴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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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(六)会!同有关部《门做好人口结—构综合治理和出【生人口缺陷干预工作!;
【 , , (七)负责流】动人口计《划生育管理和—服务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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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!),指导基层组织开【。展人口与计划生【育工作监督检查【目标:责任制的《。落实情况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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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九)查—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!依法征收社会抚养】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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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)其他人口【与计:。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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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四条 —县级以上卫生—行政部门应当加【强医疗、保》健机构?从,。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、人工辅助生—殖,技术服务和其他【与计划生《育有关?医疗活动的监督管】理负责计划》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!组,。织开展?母婴保健、生殖健康!、出生人口缺陷干预!工作
!。 ?第十:五条 县级以上】民政:部门应当《结合婚?姻登记进行晚—婚晚育?、婚前医学》检查的宣《传,教育配合有》关,部门查?处,遗弃女?。婴、残?。疾婴儿等违法行【为做好与《计划生育有关—的,社会救助工》。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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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六:条 县级以上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】校应当加强人口和】计划生育国情—教育开展生》理卫生?教育:、青春期教》育或者性健康教育落!实计划生育家—庭子女在升》学、接受职业教育的!相关优先、优惠【政,。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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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》条 公安、人力资!源和社会保障—、工:商行政管理、—住房和城乡建设、】农,业、林业、水—利、监察等部—门,在各自?职,责范:围内做好人口与【。计,划生育有关的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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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科学技术、文】化、新闻出》。版、广播电视等部门!应当组织开展人【口,与计划生育宣传【教育报纸、》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】、网站等大众—传媒负有经》常,性开:展人口与计划生【育社会公益性宣【。传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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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八,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建》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!作信息通报制—度,卫生:、民政、公安行【政部门?应当将新生儿出生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情况、婚姻登—记情:况、新增《人口户籍登记和暂住!人口情况《定期向同级人口和计!划生育行政》。部门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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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 乡?(镇)?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,。。设立的人《口和计划生》育管理工作机构【负责本?辖区内人口》与计划生《育的日?常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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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村民?委员会、居民委【员会应当确》定一名?组成人?员具体负责计—划生育工作村民小】。组可:以根据实际情—况确定?计划:生育工作联络员协】助做好计《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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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机?关、:社会团体、企—业,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计!划生育工《作,机,构或者?确定计划生育专【。(兼)职人》。员保障必要的工作】经,费做好本单位—人,口与:计划:生育: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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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计划生育》协会协助人口—和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!生育工作
】
? 第二十—条, 乡(镇)人【民政:府、街道办事—处应当与所辖区的机!关,、,社会团体、企—业,事业单位和村—民委员会、居民委】员会签订人口—与计划?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!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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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村民?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!应当依法《制订村(居》)民计划生育公【约,与无固定工》作单:位的已婚《育龄夫?妻签订计《划生育管理服—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!应当配合做好—。住宅小区内的—人口与计划生育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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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,处应当定期公—布生育证发放及人口!出生等情况接受群众!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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