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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四节 特殊情【况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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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:第二:十一条 劳动【者在:工作时?间内履行法定—职责参加社会—活动,用《人单位应当按正常】出勤支付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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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十二条《 实行非全日【制用工的用人单位,!其工资?。支付办法由省—人,。民,政府另行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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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十三条》 劳动者》被依法拘《。留、逮捕或者其他】被,依法限制人身自由】,使劳?动合:同中止履行的,【用人单位《可以不支《付劳动合同中止期】间的工?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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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劳动?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!制、缓刑《的,用?人单位?未与其?解除劳动《。合同,且劳动者提供!了正常劳动的,【用,人单位应当》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!。工资标准支付劳动】者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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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有下列【。情,形之一?。的,用人单位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】。资,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!资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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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?(一)劳《动者在试用期—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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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二)劳动者!。违反:。劳动纪?。律,。被用人?单位降?低或:者扣除工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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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劳动者!。给用人单位》造成经济损失—,从: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!;
! (【四)用人《单位:因,生产经营困》难,无法按》。工资标准支》付工资,且集体合】。同、工?资协:议或者?劳动:合同未作《约定,经与本单位】工会或者职》。工代表协商一致降】低工资?支付标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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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》 用人单位停【工停业,未超过一个!工资支付周期的,应!当按照劳动》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!支,付劳动者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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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用人单《位停工停业,超过】一个工资支》付周期的《,对没有解》除劳动合同,也【。没有安排工》作的劳动者,应当】。按照不低于》当,地最:低工资标准的75%!。支付劳动者生—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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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十六条 用人单!位因生产经》营困难,《无法按时支付—。工,资的,经与本单位】工会或者职》工,代表协商一》致后,可以延期在3!。0日内支《。付工:资
! 第?二十七条 用人】单位合并或者分【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!的,,应当在合》并或者分立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;!暂不:能清偿?的,应当《在合并?或者分立前明确【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!单位或?者责任人,由其负】责清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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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用人单位破产、【终止:或者解散的,应当依!照,法律、法《规规定?清偿所欠劳动—者,的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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