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:村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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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二》条 县级》人,民政府、乡》(镇)人民政府和村!民委员会应当保护饮!用水源有条件的村】庄应当实行集中供水!并使饮?。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!的卫: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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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禁止在村》庄公共饮用水源地建!厕所、畜《禽圈、污染型企业或!者排放污水》以及堆放《。垃圾和其他废弃【物
! 第?。四十三条《 村民委员会应】当,组织村民在宅—旁、:路,旁,、水:旁、村旁植》树造林绿《化村庄?美化环境营造—良好:的人居环境》
! 第四十《四条: 村民《委员:会应当加强》村庄环境卫》生的管理明确环境】卫生责任区和—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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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村民应当维护【村庄环境卫生不【得随:意倾倒垃圾、粪便】、废料废渣和其【他废弃物有》条件的村庄应当【设立垃圾《收集处理点》。建设污水排放—设施村?民,建厕所、畜禽圈等不!得占用村庄街巷通】道
!。 , ,第四十?五条: 村?民委员会应当—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!、公共设施的管【理保证?正常使用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用或者》损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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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—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】义,务保护?村庄内的《文物古迹、古树名木!、风景名胜资源【、军事设施和—国家公共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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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六条 【。 乡(镇)人民政】府和村民委员会【对村庄建设中形成的!具有保?存价值?的文件、图纸等【资料应当及》时整理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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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四?十七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。对村:。庄规划建《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!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!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!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!当及时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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