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监察职责与管!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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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— 劳动保障—行政部?门履行?下,列劳动监察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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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宣传、!贯彻:执,行劳动保障》法律、法规;—
】 : (二)监督!检查用?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!法律、法规》的情况?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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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三:)受理对违反劳动】保障法?律、法规行为—的投诉或者举报【;
! (【四)依?法纠正和《查处:违反劳?。动保障法《律、法规《的行为?;
【 : ? ?(五)法《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—他劳动监察职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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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— 县:级以上劳动》保障行政部门应【当配备劳《。动监察员县级—。以上劳动保》障,行政:部门应当根》据实:际,情况:配备一?定,数,量的女性劳》动监察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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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劳动监察员应当!具备以下条》件,
— 【 (一)熟悉劳动保!障法律、法规—;,
— 》 (二)从事劳!。。。动保障行政业务【工作:三年以上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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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坚!持原则秉公办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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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四?)劳动监察专—业培训考试合格【劳动监察员的—行政执?法,证件由省劳动—。。保障行政部门统一颁!发
! 第十二》条 : 劳动监《察员:。在履行职责》时,可以行使下》。列职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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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?(,一)进入《用人单位的生产【、经营、工作场所】检查遵守劳》。动保障法律》、法规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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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二)要求《用人单?位,提供与劳动监察事项!相关的证《明材料查《阅,或者复制必要—。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!;
—
【 (三)采用【笔录、录音、照【。相、录像等》方式取得证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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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。 (四)—纠正用人单位侵【犯劳动?者,合法权益的行为【;
! : 《(五)法律、法规规!定履行?劳动监察职》责的其他职权—
【 第十三条 】 县级以上劳动【保障行政《部,门,应当在同级工—会,、共青团、妇—联、行业主管部门中!。聘请劳动法律—监督员?协助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开展工作劳动!法律监督员的证【。。。件由省劳动》保障行政部门—会同有关组织统【一颁发
【
—第十四条 劳【动法律监督员有【权监督用人单位【遵守劳动《保障法律、法规的情!况,劳,动保障行政部—。门,在同级工会中聘请的!劳动法律监督员可以!进入:用,人单位调查了解其】遵守劳动《保障法律、法规的】情况发现用人单位】违反劳?动保障法律、法【规的行为有权向【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提出书面建议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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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 】劳动监?。察员和劳动法律监督!员必须忠于职守公正!。执,法文明执法不—得泄露?被检查?单位:的商:业秘密保《守劳动监察秘密【为举报?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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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省、市!、县(区《)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负:责对在同级》工商行政、机—构编制、民政部【门注册?。登记的用人单位实施!劳,动监察在中央和外省!注册登记的用—人单位其《生产、经《营和工作场所在【本省的?由省:。劳,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!劳动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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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尚未注《。册登记和依法—被吊销营业》执照或者撤销登记的!用人单位由其所在地!的县级?劳,动保障行政部门【实施:。劳动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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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七条 —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可以?将,其劳动监察管—。辖的:用人单位书》面委托下《级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进行劳动监【察下级劳动保障行】政部门认为情况【复杂或者《影,响重大的案》件可以提请上一级劳!动保障行政部门【查,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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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劳动》。保,障行政部《。门之间因劳》动监察管辖发生争议!的应:当报请?共同的?上一级劳《动,保障行政部门—指定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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