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二章 监《察职责与《。管辖
—
第!九条:。 劳动保》障行政部门履—行下:列劳动监察》职责
《。
— (【一)宣传、贯彻执行!劳动保?障法律、法规—;
! ,。 , ? (二)监督检查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!障法律、法规的情】况,;
》
: (!三)受?理,对违反劳动保障法】律、:。法规行为的投诉或】者举报;
】
! (四)依法纠正和!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!律、法?规的行为;》。
》。
《 , (》五)法?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劳动监察职】责
》
? ?第,十条:。 , 县级以上劳—。动,保障行政部》门应:当配备劳动监—察员县级以上劳动保!障行政?部门应当根》据实际情况配备一】定数量的女性—劳动监察员
】。
《 第十一—条 劳动监察员应!当具备以下条件
】
》 , (】一)熟悉劳动保【障法律、法》规;
【
— : (二)从事—。劳动保障行政业【务工作三年以上【;
》
,
【 (三)坚持【原则秉公办事;【
:
! (四)劳动】监察专业培训考【试合:格劳动?监察员的行》政执法证件由—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统一颁?发
】 第《十二条 》劳动监察《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!行使下?列职权
《
— , : ? ,(一:)进入用《人单:位的生产、经—营、工作场所—检,查遵守劳动保—。障法律、法规的【情况;
! , ? , (二)要【求,。用人:单位提供与劳动监】察事:。项相关的证明—材料查?阅或者复制必要【的资料询问有关【。人员;
—
】 ?。(三)采用》笔录、录音、—照相、录《像等方?式,取得证据;
—
?
《 —(四)纠正用—人单位?。侵犯劳动者合法权】益的行为;》
! ? :(五)?法律:、法:规规定履《行劳动?监察:。职责:的其他职《权
】 第十三条【 县级以》上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应当在同级!工会、?共青:团、妇联、行业主管!部门:中聘:请劳动法律监—督员协助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开展工作劳动!。法律监督员的证【件由省劳动》保障行政部》门,会同有关组织统一】。颁发
【
第十四】条 劳动法律【监督员有《权监督用人单位遵】守劳动?保障法律、》法,规的情况劳动—保,障行政?部门在同《。级工会中聘请—的劳动法律监督【员可以进入用—人单位调查了解其遵!守,劳动保障法律、【法规的情况发现用人!单位违反劳动保障】法律、法规的行为有!权向劳?动保障行政部门【提出书面建议—
:
?
, 《第十五条 劳动】监察员和劳动法律】监,督员:必须:忠于职守公正执【。。。法文明执法不得【泄露被检查单—位的商业秘密保守】劳,动监:察,秘密为举报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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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:条 : ,省、市、县》(区)劳《动保障行《政部门负责对在同】级,工商行政、机构【编制、民《。政部门注册登记【的用人单位》实施劳动监察在中央!和外省注《册登记的用人—单位其生产、经营】和工:作场:所,在本省的由省劳动】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!动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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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尚未注册登记和依!法被吊?。销,营业执照或者—撤销登记的用—人单:位由其所在地的【县级劳动《保障行?。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!
?
:
《 第十七条 — 劳动?。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!其劳动监察管—辖的用人单位书面委!托下:级劳:动保障行政部门【进行劳?动监察下《级劳动保《障行政部门认为情】况复杂或者影响【。。重大的?案件可以提》请上一级劳》动保障行政部—。门查处
《
— 第十》。八条: :劳动保?障,行政部门之间因劳】动监察管辖》发生争?议的应当报》请共同的上一级劳】动保障行政》部门指定管辖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