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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】总则
【
第】一,条 为《规范劳动监察—行为维护劳》动者的合法权益【促进:经济发?展和社?会,稳定根据中华人【。。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!关法律、法规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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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条 本省行】政区域?内的:劳动:监察活动适用本条】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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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。条 本条例—所称劳动监》察是指劳动和社【会保障行政部—门(: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)对》。企业、民《办非企业单位、个体!经济组?织和
! 与劳动者形成!劳,动,合同关系的国家【机关、?事业:组织、社会》团体(?以下统称用人—单位)遵守劳动保】障法律、《法规的情况进行监】。督检查并对违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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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—为依法进行处理的】行政执法活动—对国家?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!。会团:体遵守社会保险【方面的法律、法【规的监督《检,查依照本条例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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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 劳》动监察应《当遵循公开》。与公正、专门监察与!群众:监,督、教育《与处罚相《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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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五条 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劳动保】障行政部门》依照:管辖权限主》管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劳,动监察工作财政【、税务、公》安、工?商行政、卫生、安全!生产监督等部—门应当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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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据各《自法定?职责做好劳动监察工!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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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条? 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,应当将劳《动监察?工,作所需经《费纳入本级财政预】算
【 第七条 !各级工会组织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劳动法和》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工会法的—规定对用人》单位遵守劳》动保障法《律、法规的情况【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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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第八条 任何】组织和个人对于违】反,劳动:保障法律《、法规的行为有【权向劳?动保:障行政部门投—诉和: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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