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四章 候选人的【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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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? 〔提名《方式〕? 选举?村民:委员会?由登记参加选举【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!人选民可以单—独或:者联名?向选: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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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选民提名候】选,人,应当从全体村—民的利?益,出发:推荐奉公守法、【品行良好、》公道正派、热心【公益、具有一定【文化水?平和工作《。能力:的村民?为候选?人
】 第十八条 !〔组织提《名候选人〕 村民选!举委员会应当公【。告提名?的期限或者召开村】民会议或者村—民小组会《议进:行提名提《名,时选民应当填写村】民委员会主》。任、副主任、委【员候选人提名表填】写的候选《人,人数不得《超过应选《人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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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【 〔候《选人确定〕》 村民委《员会实行《差额选举村》。。民委员会主任、副】。主,任正式候选人名额应!当分别比应》选,。名额多一人委员【正式候选人名额【应当比应选名额【多一至二人正式【。候选人?中应当有《女性
! : 选民?所提名的候选人【人数:多于规定的正式【候,选人人数时村民选举!委员会应《当召集村民会—议由:选民以无《记名投票、公开计票!的方式进行预—选按得票数由高到】低确定正《式,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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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召集:提名或者预选村【民委员?会,主任:、副主任、委员【候选人的《村民会议《、村民小组会—议不设委托投—票和流动《票,箱,同时被?提名两种以》上职务?的,候选人所得选—票不:得相:加计算
! 第二十条 ! 〔候选人公—示与递补《〕 村民委员—。会,主任、副《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!人确定?后应当在选》举日的七日前分别】按得票数由高到低】的顺序张榜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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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被确】定,的正式候选》人在投票前》主动要?求退出候选人形【成缺:额时应当从其他已】提,名,的候:选人中按照得—票,数由高到《低的顺?序依次递补》
— 依法确定的!村民委员《会正:式,候选人任何组织或】者个人不《得,调整或者变更—。但是候选《人在:。选举过程中实—施或者?指,使,他人:实施暴力《、威胁、欺骗、贿赂!、,伪造选票、虚报【选举票数等行为的由!选举:委员会取消其候【选人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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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》民选举委员会在投】票选举前应》当组织?候选人与《。。村民:见面由候选人介绍】履行职责的》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!问,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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