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。
第四章 候选人的!产生
!
第—十七条? :〔提名方式》〕 选举村民委员会!由登记?参加选举的村民【直接提名候选—人选民可以单—独或者联名向选举】委员会提名候选人】
《
《 :。。选民提名候》选人应当从全—体,村民的利益出发【推荐奉公守法、品行!良好、公道正派、热!心公益、《具有一定文化—水平和工作能力的】村民为候选》人
! :第十八条 〔【组织提名候选人【〕 村民选举委员】会应当公《告,提名:的期限或者》召开:村民会议或者村【。民小:组,。会议进行提名—提名时选《民应当填写村民【委员会?主任、?副主任、委员候选】人提名?表填写的候选—人人数不得超—过应选人数
—
【 第十九条 〔!候选:。人确定〕 村民【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!村民委员会》主任、副主任正【式候选?人名额?应当分别《比应选名额多一人】委员正式候选人名额!。应当比?应选:名额:多一至二人正式【候选人中应当有【女性
?
《
?。 选民所提—名的:候选人人数》多于规定的正式【候选人?人数时村《民选举委员会应【当召集村民》会议由选民以—。。无,记名投票、》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!预,选按得票数由高到】低确定?正,式候选?人
】 召集提名【或者预选村民—委员会主任、副【主任、委员》候选人的村民—会议、村民小组会议!不,设委托投票》和流动票箱同—时被提名两种以上职!务的:候,选人所?得选票不得相加计】算
》
第【二,十条: :〔候:选人公示与递—补〕 村民委员会】主任、副主任和委】员正式候选人确【定后应当在选举日】的七日前分别按得票!数由高到低的顺【序张:。榜公布
】
? :已,被确定的正》式候选?。人在投票《前主动要求退出候选!。人形成?缺额时?应,当从其他已提名的】候选人中按照得【票数由高到低的【顺序依次递补
】
【 依法确定的村【民委员会《正式候选《人任何组织或—者,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!。更但:是候选人在选举过】程中实施或者指【使他人实施暴力、威!胁、欺骗、贿—赂、伪造选票、【虚,报选举票数等行为】的由选举《委员会取消其候【选人资格
》。。
【 村民《选举委员会》在投:票选:举,前应当组织候选人】与村民见面由候选】人介绍履《。行,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!。提,。出的问题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