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物!业管理服务 【  【   第五》十七条  从事物】业管理服务》的企业应当依—法取得物业管理【资质:证书 — :    《物业管理专业人【员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取得】职业资格证书 】   —  第五十》八条  一个物业管!理区域应当由一【。个物业服务企业【统,一,提,供,物业管理服务 !     第五!十九条  业主【大会可以决定采【用招标或者协议【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!资质的物业服务【企业: , ? :    业主大【会决:。定采:用招标方式》选聘物业服务企【业的由业《主委员会组织—招标并代《表业主?与中标的物业服务】企业签订物业服务】。合同 】    业主大【会决定采用》协议:方式选?聘,物业服务企》业的业主委》员会应当《将两家以上备选【的物业服务企—业的基本情况—。、拟签订的》物业服务合同的主】要内容?在物业管理区—域内公示《业主委员《会根据多《数业主意见》对公示内容调整后】提请:业主大会投票表决】 《   《。  第六十条 【 物业服《务企业应当自—与业主委员会签【。。订合同之日起—十五日内将物业服】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!的县(市《、区)物《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!备案  !   第六十一【条  物业服务【合同:应当包括《下列内?容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一)》物业的?基本情况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二)委?托方和受《。托方的权《利义务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)物】业,管理服务事项和服】务,标准要求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》)物业管理》服务费?的标准和收取—办法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五)物业的》养护和维《修要求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》)合同的期限、变】更和解除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七)!合同终止时物业【资,。料、财物的移交方】式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八)违约【责,任及解决纠纷的【途径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九)专项维修资】金的管理使用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十)》物业管理服务用房】。;,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十一)双方当—事人约?定的其他事项 !    — 物业服务合—同示范文《本由省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门制定 !     第】六十二条《  物业服务—。企业可以提供下列服!务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,物业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《备,的运行、维》修、养护《和管理; —    【  :。  : (二)物业—共用部位和相关场】地的清洁卫生垃【圾,的收集、清》运及雨、污水—管道:的疏通;《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三)公共绿化的养】护和管理; —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《(四:)公共秩序》维护、安全防—范等事?项的协助管理服务;! ,。  —  :  : ,  (五)车辆停放!管理服?务保障道路畅通; ! ?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《。。)物:业,档案、?资料管理; —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)装饰装修》管理服务;》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八)【物,业,服务合同《约定的其他事项【物业服务《企业不得以通知、声!明、告示等方式【作出对业主不公【平、不合理的规【定或者减轻》、免除?其损害?业,主合法权《益应当承《担,的,责任  !   ?第六:十三条  物—业,服务:企,业,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!同约定聘请专业【机构承担机电设【备维:修养护、《清,洁卫生、园林—绿化、工程施工等】专项服?务但不得将物业【管,理区域全《部物业服务一—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!他单位或《者个人 — ?   ? 第六十四条 【 物业服务收费【。应当遵循《公,平、合理、质价【相符的原则分别【实行政府《定价、政府指—导价:和市:。。场调节价 !  :   物业》服务的收《费,标准和形式由建设单!位或者业《主与:物业服?务企业按照国—家和本省物》业服务价格有关【规定在物业服务【合同:中约定并向价—格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 !     物业服!务企业应当》在物业?管理区域内公示服】务内容、服》务标准、《收,费项目及《收费标准等》。事项 《。  》   第《六十五条 》 供:水、供电、供气【、,供,热,等专业经《营单:位应当按照下列【规定向物业管理区】。域内的?。最终用户《收取有关费用 【 《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一)业主!自用的按分户—的计量?器具显示的量值【向业主收取; 【 :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部分《。业主共同使用—的由相关业主分摊】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三)全】体业:。主共同使用》。。的由全体《业主分?摊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【)物业服《务企业使用的由【物,业服务?企业承担 —    【。 物业服务》企业应?当,每月公布物业管理】区,域的水、电总用【量业主的《水、电总用》量物业服务企业【的水、?电用量公摊的—水、电用《量和费用的计—算方式物业服务企】业收取水、电费用不!得改变政府定价 】 《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六条  《供,水、供电《、供热?等专业经营单—位委托物业》服,务企业代收有—关费用的应当向物业!服务企?业支付手《续费:物业服务企》业不得向业主加【收手:续费等额外》费用 ? 》。    供水、供电!、,供热:。等专业经《营单位?不,得因物业服务—。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!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! 》    供水、供电!、供热等专业—经营单位《违,反前款规定》给业主、物业—服务:企业造成损失的【应当承担赔偿—责任 【    《 第六十七条 【。。 物业服《务企业应当协助【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!的,。安全防范工》作制定?应急预案对突发【事件的预防》和应对作出规—定发:生,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!。企业在采《取应急措施的同时】。应当及时向有关【。行政管理部门报告】协助做好救》助工作 —。    — 第六十八条 【 物业服务合同期限!。届满三个月前业主】委员会应《当组:织召开业主大会【决定选聘《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!业物业服《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!物业服?务合同的应当在【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!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!业主委?员,会, ,    】 业主大会决定续聘!的业主委《员会应当在物业【服务:合同:期限届满七日前【与物业服务企业【续签物业服务—合同 — :    业》主大会决定选聘新】的物业服务企—业的原?物业服务《企,业应当在《物业合同《终止之?日起:十五日内退出物业】管理区域 【 ,    》。 ,第,。六十九条  物【业服务企业退出【物业管理区域—时应当向《业主委员《会移:交下列资料和—财物:并,配合新的物业服务】企业做好交》接工作 【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业主共有的【结余资金; 】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二)第《五十三条规定的【资料;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物业服【务用房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四)?维修:、,保,养物业形成的—技术资料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物!业管理期间》配,置的属?业主共有《的固定设施设—备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其他应当移!交的资料和财—物  】   物业服务【。企业不?得损坏、隐匿—、销毁物业资料和财!物 《    — 第七十条》。  业主、业主【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!业、建设单位—之间在物业》管理:服务活动中》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!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!处或者乡镇人民【政府调解《。也可以依法提起民】事,诉讼或者申请仲【裁 :   【  业主、业主【委员:会、物业服务企业】对违反?本条例的行为可以】向物业?管理行政主管部门】及,。其,他,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!关部门应当及—时,调查核实并依法【处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