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节 业主大—。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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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《 下:列事:项由业主《大会决定《
】 》 (一)制》定、修改管理规约和!业,主大会?议事:规则;
】
? ? (《二)选举、更换【业主委员会成员;
!。
— , : ? (三)听取—和通过业主委员【会的工作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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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四)选聘、》解聘物业服务—企业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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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五)管理—、使用和续筹专【项,维修资金《;
! 《 (六)改建、】重建建筑《物及其附属设施【;
! (【七):撤销业主《。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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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八,)有关共有和共同管!理权利的其》他重大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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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业主》大会:决定前款第(—五)项、《第(六)项》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!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!积三分之《。二以上的业主且【占总人数三分之二】以上的业主同意;决!定前款其他事项【应当经专有》部分占建筑物总【面积过半数的业【主且占总《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!意
! 业主委员会【应,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!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!定事项在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公告并—以书面形式》。告知全?体业主
【。
—第,。十六条 业—主大会会议应当有】物业管理区域—内专有部分占建【筑物总面《积过半数的业主且】占总人数过半数【。的业主?参,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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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业主大会会!议可以?采用集体讨论或【者,书面征求意见的形】式采用集体讨论【形式的可以全体业主!参加也可以由—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!加;采?用书面形式征—求意见?的业主应当实名【签署意见并由业【。主委员会将征求意见!的结果在物》业管理区域内—公示业主有查阅相关!。资料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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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!。主可以委托他人【。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!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!。并,载明委托事项—
】 业主大会会【议表:决采取记名投—票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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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七条 首次业!主大会?会议应当对管—理规约、《。业主大?会,议事规?则、业主委员会选举!办法进行表决并【选举产生业主委员】会
】 第《十八条 管—理规:约应当对业》主合理使《用专有部分的权利和!义务:。物,业共有部分的使用、!维修、养护、管【理、收益办法业主分!担物业管理》区域内?的各类费用》的方式违反管理规约!。。。应当承担的责任等】事项依法作》出约定?
【 业主大—会议事?规则: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!事方式、表决程【序、业主投》票权数确定办—法、业主委员会成员!资格:和人:数以:及,任,期等事项作》出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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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【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!规则不?得,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!损害社会公》共利益其示范文【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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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九条? 首次业主大会表!决通过的管理规【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!则应当?自,通过之日起十五日】内由业主委》员会:报,。物业所在《地的县(《市、区)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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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,二十条 《 业主大《会定期?会议应当按照业【主大:会议事规则的规定】召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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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有下列情况—之一的?业主:。委员会应《当组织?。召开业主大》会临:时会议
!。 : (一)!占总人数《五,分之一以上业主【提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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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—。。),发生突发事件—需要及时处》理的;?
【 (三!),业主大会《议,。事规则规定应当召】开,业主大会临》时会议的其》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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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委】员会应当《。在,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!议十五日前将会议议!题、时?间、地?。点,、方式以《及表决事项在物业】管理区域内公—告并书面告》知全:体业主?但前款第(二—)项情况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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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一《条 业主委—员会不按规定—履行组织召开—业主大会会议—职责的?业主可以请求物业】。所,在地的街道办事处】、,乡,镇人民政《府责令其限期组织】召开:;逾期仍未召集的】。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!办事处、《。。乡镇人民政府组织】召开:业主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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