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司!法鉴:定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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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九条 — 司法鉴定完—成后司?法鉴定机《构应当制作》司法:鉴定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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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三十条【 司?法,鉴定文书应》当包括下列内容
】
【。。 :。 ? (一)委托—人的姓名或》者名称、委托鉴定】的事:项;
—
】。 (二《)委托鉴定材—料;
【。
: 《 ?。。(三)鉴定》。的依据和使》用的科学技术手段;!
【 《 (四)鉴【定过程的说明;
】
— 【(五)明确的鉴【定结论或者鉴定意见!;
【 》 , (六)鉴—定人:鉴定资格的说—。。明;
】 , (】七)鉴定人和—鉴,定机构签《名、盖章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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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三十一条 —司法:鉴定文书应当做到】语言规范、描述【准确、理由》充分、结论或者意见!明确必要时还应【当,附图片、照》片及:其说明
】
第三十二!条 司法》鉴定文书不得涉及】国,家,秘密不得涉及鉴【。定的专门性问—题以外?。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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