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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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三条 《 擅自设立司—法鉴定机构的—由,市(地)以上司【法行政机关予以取缔!。并处1万元以—上3:。万元以?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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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未取得司《。法鉴定许《可证或者司》法鉴定人执业证【书从事司《法鉴定活动的由市】(地)?以上司法行政—机关:给予警告可以—。并处5?000元以上2【万员以下罚款;【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!法所得并《处违法所得1倍以】上3倍?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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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四条 司—法鉴定机构》有,。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市(《地)以上司法鉴定机!关给予警告可以并】处3000元以【上1万?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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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一)未按照》。第十条规定检—验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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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】)检验?。。未通过?继续:从事司?法鉴定活动的;【
】 : (三)超越!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!司法鉴定活动的;】
【 》 (?四)侦查《。。、检察、审判机关设!立的司法鉴》定机构接受当事人】委托从事有尝司法鉴!。定活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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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?十五:条 司法鉴定人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由】市(地)以上—。司法行?政机关给《予警告可以并处【3,。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?款;:有违法所得的—没,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!所,得1倍以上3—倍以: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责令停止执业—3个月以上1年以下!或者由省司法—行,。政机关?吊销执业《证书
! (一!)未经?注册继续执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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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同】。时在两个以上司法】鉴定机构执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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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三)未经所在—司法鉴?。定机构?同意:接受其他司》法鉴定机构聘请【从事司法鉴定活动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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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无正当【理由不?出庭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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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:五):违反职业道德或【者执业纪律》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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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六条》 司法鉴定人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,市(地)以上—司法行政机》关责令?停止执业3》个月以?上1年以下;情节严!重的由省司》法行政机关吊销【执业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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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一)依》法应当回《避而没有回》避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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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。 (二》)对鉴定材》料管理不善致使【其毁:损,、灭失无法鉴定的】;
》
: (!三):不履行保密义—务致使委托人和有】关当:事人受到损失—的,
】 :第三十七《条 司法鉴定【。人作虚假鉴定的由市!(地:)以上司法行—政机关处5000】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!款,并由省司法行—政机关吊销执业证】书,对所:在,司法鉴定机构处【。5000元以上【3,万元以下罚》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!违法所?得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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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》八条 《司法鉴定人因故意犯!罪受到刑事处罚【的由省司《法行政机关吊销执业!证书:
【。。 第《三十九条《 , 出租?、出借、转让司法鉴!定许可证的由省司】法行:。政,机关责令改正没【收,违法所得并处违【。法所得1倍以上3倍!以下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吊销《司法鉴定《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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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条 司法鉴定人!因过:。错给委?托,人造成损失的—由,所在司法鉴定机构】承担:赔偿责任司法鉴【定机构赔偿后—可以向有故》意或者?重,大,过失行?为的司法鉴》定人追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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