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三章 生产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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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二条 开办—制盐企业符合下列】条件的经省盐—业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查同意报省人!民政府批准后由省】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发!给制盐许可证并【依法履行《工商登记手续方可】组织:生,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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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【)符合全《省盐业发展的总【体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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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具》备保证产品》质量的生产设—备,、工艺装备、计量】。检验和?管理手段;
【
】。 《(三: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:条件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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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三条 食盐定】点,生产企业由》省,盐业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提出经省【卫生行?政部门卫生许—可后报国务院盐【业主管部门批准并】领取食盐定点生产】。企业证书《
【 第十四条【 ,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!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下!达的指令性计划【组织生产;供应纯】碱、烧碱《工业用盐和》其,他,用盐的生产企—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!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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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】 , 盐产品的》生产、加工》企业必须严格—执行国家和行业标】准不符合质量—标准的?产品不?得出厂、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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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生产?、加工新《品种盐产《品应当制定》企业标准并报省质量!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盐!。。业行政主管》部门:备,案
《。
《 第十六条 !生产碘盐《使用的碘剂由—省盐业行《。政主管部门统一管】。理碘:。剂必须符合国家【卫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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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十七条 》 ,生产、?加工、销售的盐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进行?包装并使《用具有?明显产品标识的包装!。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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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食盐包装物和防!。。伪碘盐标志按照【国家和省有关规【定制作、《。使用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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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十八条! 在?食,盐中添加调》味,品、营养《强化剂等进行多【品种食盐生产和加工!的必须经省卫—生行政部门和—省盐业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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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?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生【。产、加工假冒—伪劣食盐《产品;不得采—用平:锅熬制、矿卤滩晒】等方:法,生产:、加工盐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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