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资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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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—条 盐资源属于国!家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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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盐资源—的,。开发利用《。必须遵循统一规划】、合:理开发、综合利用、!有效保?护,的原则禁《止任何单位》和个人?乱开滥采或》。者非法侵占盐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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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《条 开《发利用盐资源—必须经?省盐业?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:同意并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!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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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】采矿盐和地下卤水】必,须依法取得采矿许】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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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条 — 设区的市、县(市!、区)人民》政府应当根据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!及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合理划定盐场【保,护区:经省盐?业行政?主,管部门?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!。政府批准盐场保【护,区的范围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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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【)临海面盐场防【潮坝:体、缓冲带》及取土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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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《(二)?非,临海:面盐场?防洪坝体、排—淡沟:道及清?淤区;
! , ? , (三》)盐场纳潮》沟道及清淤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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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!输卤管(沟)—道两侧各二米—内的地带《
【。 第十一条 !在盐场保护区范围】内禁止下列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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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 (《一)修建小盐田【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!关的建筑物、构【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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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
!(二)设置对—盐业生产有影响的渔!。。业捕捞网具和设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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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)】取土、挖沙》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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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》。(四)排放》。有毒:、有害物《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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