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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章 资源管理—
《
— 第八条 【盐资源?属于国家所有—
【 : ,盐资源的开发利用】必须遵循统》一规划、合》理开发?、,。综合利?用、有效保护的【原则禁止任何单位】。和个人?乱开滥采或》者非法侵占盐资源】
】 第九条 开发!利用盐资《源必须经省盐—业行:政主管部门审—。查同意?并按:照国家有关》规定办理《审批手续
!
》开,采矿盐和《地下卤水必须依法】取得采?矿许可证
】
》 第十条 》 设区的市、县(市!、区:)人民政府应当根】。据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以及国家和【。省有关规定合理划】定,盐场保?。护区经省盐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查同意】后报省人民政府批】准盐场保护区—的范围包括: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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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,(一)临海面盐【场防潮坝体、—。缓,冲带及取《土区:
—
】 (二)非临】海面盐场防洪坝体、!排淡沟道及》清,淤区;
】
!(三)盐场纳潮沟】道及清淤区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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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四)输卤管(—沟):道两:侧各二米内的地带】
《
》。 第十一条 — 在盐场保》护区范围内禁—止下列行《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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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一)《修建:小盐田及其他—与盐业生产无关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;
!
?
,
: (二!),设置对盐业生产有】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!。和设施;
!。。
—。 (三)取【土、挖沙;
!
? (四!)排放有毒》、有害物质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