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行政复议《申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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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:条 公《民、法人或》者其:。他组织认为具体【行,政行为侵犯其合法】权益的可《。以自知道该》具体行政《行为之日起六十日】内,提出:行政复议申请但【。。。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!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!
【 法律》、法规规定应—当先申请行》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!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!提起行政诉讼公【民,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直接提起行政诉【讼后被人民法—院,裁定不?予,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!其提起行政》诉讼:至人民法院裁定【送达的时间不—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!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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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八条 》行政机关作出具【体行:政行为时未告—知公民、法人—或,者,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!请权或者《行政复议申请期限】的申请期《限自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组织知道或】者应当知道申—请,权或者申请期限【之日起?计算但是自知—道或者应当》知道:具体行政行为内容】之日:起最长不得》超过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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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九条 【公民:、法人?。或者其他组织不【知道行?。政机关作出》。的具:体行政行为内—容,的其行政复》议申请期限自知【道或者应当知—道具体行政行—为内容之日起计【算对涉及《不动产的具体行【政,行为自作出之日【起超过二十》年、其他具体—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!起超过五年》申请行政复》议的行政复议机关】不予: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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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十条 《 被限?制人身自由的公民】申请行政复议—的可以向《。执,行机构递交行政复】议申:请执行机构应—当予以登记并自收到!。申请:之,日起三日内转送【行政复议机》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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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十《一条: 对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工作部《门的:具体行政《行为不服的由申【请人:选择可以向该部【。门的本?级人民政府申请【。行政复?议也可以向上一级】。主管部?门申请行《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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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对海关、金融、国税!、外汇管理等—实行国家垂直领导】的行政?机关和?国,家安全机关的—具,体行政行为不服【的,。向上:。一,级,主,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!
】 对实行省—。。以下垂直领导的行政!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!不服的可以向上【一级主管《部,门申请?行政复议也可以【。向,该行政机关所—在地的本级人—民政府申请行政【复议
】 ? 第十二条 对各!级人民政府的—具,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!上一级?。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!议
! :对省人民《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!不服:的向省人民政—府申请行政复议;】对行政?复议决定不》服的可以向人民法】院提:起行政诉《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!请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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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: 对经批准行使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!。的行政机关》的具体行《政行为不《服的向该《行,政机关的本级人民】政,府申请行政》复议
】 第十四条】 对?。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!管理的行政机关的具!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!省人民政《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!门,申,。请行: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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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对》本条例第《十一条?、第:十二条、《第十:三条和第十四条【规定以外的其—他,行政机关、组织的具!体行政行《为不服的《依照行政复议法及】。其实施条例的有关】规定申?请行政复《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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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【条 依照》行政:复议法第三》。十条第一款的规【定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对下】。列具体行政》行为不服的应当先】申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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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)征收—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!和森林、山岭、【草原、荒地》、滩涂等自然资源的!。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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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确认!或者改变土地和水流!、森林、《山岭、草原》、荒地、滩》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!所有权?或者使用权的行为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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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三)人?民,政府处?理土地和水流、森】林、:山岭、草《原、荒地、滩涂【、海域?等自然资源所—。有权:或,者使用权争议—的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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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【(四)其他》应当:先申请行政复议的】具体行政行》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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