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节 行》政调: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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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。百二十二条》 本?。规定所称行政—调解:。是指行?政,机关为了化解社会】矛盾、维护社会稳】定依照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!范性文件的》规定居间协调处理与!行使行政职权相关的!民,。事纠纷?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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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行政调解应当!遵循自愿《、合:法、:公正、及时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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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二十?三条 《行政机关《。可以根据公》。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的申?请进:行行政?调,解也:可以主动进行行政】调,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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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行政调解由具有!相关法律知识、专】业知识和实际—经验的?工,作人:员主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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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》。二,十,四条 行政机【关收到行政调解【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!件,的应当及时告知被申!请人;被申请—人同意调《解的应当受理并组】织调解
! 不符合条】件或者一方不同【意调解的不》予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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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二十五条 行!。政调解工作人员应】当在:查明:事,实,。、分清是非的基础上!根据纠纷《的特:点、性质和难易程度!进行:说服:疏导引?导,双方达成调》解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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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调解》达成协议《的应当?制作调解协议—书,调解协议书应当由纠!纷双方和调解工作】人员:签名:并,加,。盖行政机关印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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