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:。节 行政给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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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一百一十八条】 本规定所—称行政给《。付是指行政》机关根据公民—。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的申请依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或者规范性文!件的规定发》放抚恤金、社会【保险金、最》低生活保《障金和其他》福利等赋予物质【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!的权益的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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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行政给《付,应当遵循有利于保】护群众利益、促【。进社:会公正、维》护社会稳《定的原?。则,
【 第一百—一十九条 行【政,给付应当根据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或者规范《性文件?规定的范围、对象】、等级?、标准?和期限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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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施行政给!付应当建《立账册登《记制:度由公民、》法人:和,其他组织在账册【上签字?或者盖?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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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行政给》付的账?册应当定《期交付?审计审计《结果应当《依,法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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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二十【条, 行政机关变更】行政:给付范围、对象、】等级、标准、期限或!者废止相《。应项目的应》当提前3《。0日告?知公民、《法人和其他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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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二十】一条: 公民、法人和】。其他组织以欺骗、】贿赂等?不正当手《段取:得行政?给付的行政机—关,应当撤销《。并予以追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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