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节 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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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十七条 —。因行政执法支出的】费用由行政机关承】担除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由公—。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!承担的费用以外【行政机关《不得收取任何—费用
】 公民、法】人和其他组织自行取!证的费用由》其自行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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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十八条《 行政机关的【行政事业性》收费和罚没收入应】当严格执行收费和】罚没收入收》支两条线管理制度】任,何机关或者个—人,不得以任何形式截】留、挪用、私分或】者变相私分不得【以任何形式向行【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!返还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对行政执】法活动下达或者变相!下达罚款或者收费】指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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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!十九条 行政机关!实施收费、》罚款、没收违法所】得应当开具财—政票据否则公民【、,法人:和其他组《织有权?拒绝缴纳;没收非法!财物或者《查封、扣押财物应当!出,具清单并对相关财】物妥善保管》不得擅自使用或者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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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组织缴纳费用—确有困难的可以向行!政机关申请》缓缴:、,。减缴或者免缴;【行政机关同意—的,。。应当以书面形—式作出决定报财【政、监?察、审计《机关备案并向社【。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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