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节【 期:间和送达《
:
】 第九十二条 】 本规?定,所称期?限包:括法定?期限、行政机关承诺!期限和其他》期限
【
,。 , 期间以时【、日、月、年计【算期间开《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!期间内
》
:
期间】届满的最后》。一日是节假》。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!一日为期间届满的】日期
》
— 期间不《包,括在途时间
】
《 第九十三条】 :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对行—政执法程序有明确期!限规定的行政机关】必须在?法定期限内》办结
《
【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。对行政执法程—序没有规定办理期限!的实行限《时办结制度
!。。
: , 行政执法程序!由行政机关依—职权启动的行—政机关应当自程序】启动:之日:起6:0日内办结》;60日内不—能办结的经本—行政机关负》责人批准《可以延长30日并将!延长期限的理由【告,知当事人
】
?。 行政》执,法程:序依公民、法—人和其?他组织的申请启动】涉,及一个行政》机关的行《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!请之日起《20日内办结—;20日内不—能办结?的经本行政机关负】责人批准可以—延长10《日并:将延长期限的—理由告知申请—人涉及?两个以上行政—机关的行政》机关应当自受理申】请之日起45日内办!结;45日内不能】办,结的经本级》。人民政府负责人批】准可以延长15【日并将延长》期限的理由告—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!经下级行政》。机关审查或者经上级!行政:机关批?准的事项负责审【查或者批准的—行政机关应当—自受理之日起20】日内:审,。查或者批准完毕
!
,
》 行?政机关?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办!理期:限作出明确承诺【的应当在承诺期【限内办结
】
—第九十四《条 行政机—关作出行《政执法决定依法【需要听证、招—标、拍卖、》检验、检测》、,检疫、勘验、鉴定】、专家评审和公示的!所需时间不计算【在规定的期限内行】政机关应当将所需】时间书面告知当【事,人
! 第九十五条 】 行政机关不得不履!行或者拖延履行【法定职责
】
: 行政—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!承诺期限内非因法】定理由或者其他正当!理由未启动行政执法!程序的属于不履【行法定职责》
】 :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!或者:承诺期限内非—因法定理《由或者其他》正当理由虽》然启动行政执法程】。。序,但是:未,及时:。作出:行政执?法决定的属于拖【延履行法定》职,责
! 第九《十六条 送达【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!。送达回?证由受送达人在【送达回证上注明【收到日期签名—或者盖章
【
— 受送达人在送【。达回:证上的签收日—。期为送达《日,期
《
,
—送,达程序参照民事【诉讼法有关规定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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