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四节 《听 :证 【。 :    第七—十五条  有下列】情形之一行政机【。关,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节!规定 ? 》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行,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应!当听证?的; 】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行【政,机,关依法?告知听证权利后当事!。人、利害关系人申】请听证的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,三,)行政执《。法决定作出前当事】人、利害关系人主动!申请听证《行政机关认》为确有必要》的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行政》机关认为有必要听】证的其他情形 【 》。    听证—应当公开举行但是】涉及国家秘密、【商业秘密和》个人隐私《的除外 —     公开!举行的听证会公民】、,法人和?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!听 — ,    第七十【六,条  当事人—、利害?。关系:人主动申《请听证或者行政【机关:。依法告知听证权利】当事人?、利害关《系人:申请听?证的:应当在规定》期限内提出》书,面申请 》    【 当事人、利害【关系人超过规定期限!未申请的视为放弃】听证权利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七十七》条  当《事人:、利害关系人申【请听证符合条—件的行政机》关应当自接到申请】之日起?5日内受理并—自受:理之日?起2:0日内组织听证;】不符合条《。件的应?当自接?到申请之日起5日】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!由 :     !第七十八《条  行政机—关组织听证》利害关系人明—确的应当在举行【听证会的7日前【书,面通知?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!下列:事项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一)听证事—项、内容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《听证:会举行的时》。间、地点;》。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三)听【证机关的名称—、地址;《 《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四)听!证主持?人、记录人的姓名】、,职务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五)当事人】、利害关系人的【权利和义务;—。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《)应当告知》的其他事项当事【。人、利害关系人接到!书面听证通知后应】当按时参《加听证;无正—当理由不参加—的视为放弃听证权】利  】   第七》十九条  听—证主持?。。人应当具备相应【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!识经政府法》制,机构统一培训并取】得资格?证书 《  》 ,  听证主持人【由行政机《关负责人指》定与案件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】。不得担任本案的听】证主持人行政机关没!有符合?条件的听证主持人】的,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!府法制?机构或者《上级行政机》关选派 — :     听证【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! : :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主【持听证会; 【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: (二)维持听证会!秩序制止违反听【证,纪,律的:行为; !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三)根据】听,证笔录制作听证报】告提出处理意见【。或者建议; —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,应当履?行的其他《职责  !   听《证主持人在》听证期间不得—与当事人《、利害?关系人及其他听证】参与人单方接—触 —     第八十】条  听证参加【人包括负责实施该行!。政行为的行》。政机关工作人—员、当事人以及【。利害关系人 — ? : ,   听证参加人】应,当按照行政机关确】定的:时,间、地点出席—听证会如实回答听】证主:持人的询问 】   》  听证参》加人和旁听》人员参?加听证会《时应:当遵守听《证纪律;对违—反听证纪律的人员】听,证主持人可》以劝阻;不听—。劝阻的?可以责令其离场 】  —   第八》十一条  》听证会按照下—列程序进行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(一:)听证记录人查【明听证参加人—的身份和《到场情况宣布听【证,纪,律;: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(二)《听证主持人》宣布:听证会开始》介绍听证《主持:人、听?证记录人宣布听【证内:容告知听证参加【人的权利和》义务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三)》负责实施该行—。政行:为的行政《。机,关工作人《员陈述?意见、理由》和依据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当事【人、利害《关系人陈述意见【、理由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五)需要质证、!辩论:的在听证《主,持人:。主,持下进行;》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【听证主持人》可以:根据需要向听证参】加人询问当事—人、利害关系人【经听证主持人—同意可以《就,听证事项向》有关人员发问应邀参!。。加听证的专业人员经!允许:可以就听证事—项的有关问题—陈述意见;》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七)?听证参加人最后陈述!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八)听证》主持人?宣布听证《。。会结束 !    第》八十二条《  听证应当制【作笔录听证主持【人认为?。必,要的可以采用录音、!录像等方式辅助记】录听:证笔录经听证参【加,人确:认无误或者补正后当!场,签字或者盖》章;无正当理由拒绝!签字或者盖》章的听?证记录人应》当载明情况附卷听证!主持人、记》录人应当在听—证笔录?上签字 》     第!。八,十三:条 :。。 听证主持》。人应当自《听证会结束之—日起:10日内《根据听?证笔录制作听—证报告并《将听证笔录和—。听证报告一并报【本行政机关负—责人听证报告应当】载明听证会的基本情!况以及听证主持人】的处理?。意见或?者建议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