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【 调:查和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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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九条 行政】执法程序启动后【行政机?关应:当查明事实》收集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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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行政机关调—查取证时行政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】2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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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因调?查事实、收》集,证据确需勘》查现场的行政机关】应当:。通知当?事人或者其》代理人到场;当事】人或者其代》理人拒绝到场的【应当在调查笔录【中载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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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行《政执法人员应—当向当?事,人或者?有关人员主动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】说明调查事项和依】。据否则当事人或者有!关人员有权拒绝接】受调查和提供证【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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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七十条 —公民、法《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!。合行政机关调查提供!与调查?有关的真实材料和信!息知晓有关情—况的其他公民、【法人和其他组—织应当协助行政【机关调查因协助调查!产生的合理费—用由行政机关—承担调查取证应当制!作笔录由行》政执法?人员、当《事人或者其代理人、!见证人签字》。;当事?人或者其代理人【、见:。证人拒绝《签字的不影响—调,查结果的效》。力但是应当》在调查笔录》中载明
! : :第,七十一条 行【政机关应当依—照法定程序》采,取合法手《段客观、全面地收集!证据不得仅》收集对当《事人不利的》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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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当《事人有权《以书:面、口头《或者其他方式向行】政机:关提供?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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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—。事人有权提》出调查证据的—申请行政机关不受】理,申请的应当说明【理,由,。并记录在《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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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十二条 行】政执法证据有下【列几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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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(一)书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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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二):物证;
》
! , (三)当—事人:陈,述,;
! (四】)证人证《。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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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五)视听资【料;
【
? 《 (六)》鉴定结论;
【
— ? (七)—勘验笔录、现—场笔录?
— 第七—十,三条 下》列证据材《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!决定的依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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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违反法!定,程序收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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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以非】法偷拍、偷》录、窃听等》手段侵?害他人合法权益【。取得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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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?。(三)以利诱、欺诈!、胁:迫、暴力等不正当】手段取得的》;
】 — (四)没》有其他证据印证、且!相关人员不予认可】的证据复《制件或者《复制品;
【
? (!。五,)被技术处理而【无法辨?认真伪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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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六)不能《正确表达《意志的证人提供【的,。。证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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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》)境外?形,成的未办理法定证】明手续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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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)不—具备合法性、—真实性?和关:联性的其《他,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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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十四《条 行政机关【及其:行政执?法人员不得因—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!。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!加重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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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于?当事人、《利害关系人的陈述】和,申辩行政《机关应当予以记【录并归入案卷—
— : 对?当,事人、?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!实和证据行政机关】应当进行《审查采?纳其合理《。意见;不予采纳的应!当说明理《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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