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二章 行政程序主!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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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 行【政机关行使职权应】当依照?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的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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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法律?、法规?、规章对上》下,级行政机关之间【的职权未作》出明确规《定,的上级行政机关【应当按照有利于【发挥:。行政效能《、财权与事权—相匹配、权力与责】任相一致、管理重】心适当下移》等原则确《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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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行政机关的】内设机构或者派【出机:。构,应,当以:其隶属的行政机关的!名义作出《行政决定并由该【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!任但:是法:律、:法规另有规》定的除?外
!。 , 第十四条 — 法:律、法规授权的【具有:管理公共事务职【能的组织《在法定授《。。权范围内以》自,。。己的名义行使行政】职权并承担相—应的法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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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五条— 行政《机关:可,以根:。据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的规】定,委托行?政机:关或者具《有管理公共事—务职能?。的组织行使行政职】权受委托行政—。机关或者《组织应当具》备履行相应职—责的条件并在委【。托的:范围内以《委托:行政机关的名义【行使行政职权由此】所产生?的后果由委托—行政机关承担法【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!。关或者组织不得将】受委托的《行政职权再委—托给其?他,行政机关《、组:织或者?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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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【行政机关应当将【受,委托主体《和委托的行政—职权内容向社会公告!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!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!行政职权《的,行为进行指导、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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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六条? 行政机关与受委!托行政机关、—。组织之?间应当签《订书面委《托协议并报》本级人民政》府法制?机构备?案委托协议应当包】括委托依据、事项、!权限、?期限、双《方权利和《义务、法律》责任:等,。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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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应当及】。时解除委托协议并向!社会公?布
【 ? (一【)委:托期限届《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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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《)受委托行政机关或!者组织超越、滥用行!。政职权或者不履【行,行政职?责的;
【
— (三—)受委托行》政机关或《者组织不《再具备履行相应职】责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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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四)《。应当解除《委托协?议,的其: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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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:七条 有》。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。。行政机关应当请求相!关,行政:机关:。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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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》 ,(一)独《立行使?职权不能实现行政目!的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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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—不,。能自:行调查、取得所需事!实,资料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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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!执行公务所需文书、!资料、信息为其他】行政机关所掌握自】行收集难以取—得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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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《(四)应当请求【行政协助的其—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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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被请求协助的行】政机:关应当及时履行【。协助义务不得推【诿或:者,拒绝不能提》供协助的应当以【书面形式及时—告知请求《机关:并说明理《由
【。 因行政协】助发生争议的由请】求机关与协》助机关共同的上一】。级行政机关决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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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 】 行政机关的地域】管辖:权依照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《规定确定;没有【明确规定的由行【政管:理,事项发生地的行政】机关管?辖但是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除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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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一)涉及【公民身?。份,事,。务的由其住所地【行政机关管辖;【住所地?与经常居住地—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!。地行政机关管—辖;:住所地与经常居住】地都不明《确的由最后居住地行!政机关管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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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涉及法【人和其他组织主体】。资格事务《的由其?主要营?。业地或?者主要?办事机构所》在地行政机》关管辖;(三—)涉及不动产—的由:不动产所在》地行政?机,关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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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《 行政机关受理公!民,、,法人和其他组织的】申,请或者依职》权启动行政程—序后认为不》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!移送有管辖权的【行政机关《。并通知?当事人;受移送【。的行政机关》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!的不得再行移送【应当报请共同上一】级行政机关指定【管辖
【
《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组,织在法?定期限?内提出申请依照前款!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!行政:机,关的视为已在法定】期限:内提出申《。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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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— :两个:以上行政机关对同】一行政管理事—项都有管辖》权的由?先受理的行政—。机关管辖《;发:生管辖争议的由共】同上:。一级行?政机关指《定管辖情况紧急、】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对!公共利益或者公【民、法人《和,。其他组织《合法权益造成重【大损害的行》政管理事项发生【地的:行政机关应当进行】必要处理并立即通】知有:管辖权的行政—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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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一条 】 行政机关之间【发生职权《。。争,议,的由:。争议各方协商解决;!协,。商不成的依照下【列规: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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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一《)涉:及职权划分的由有管!辖权的机《构编制部门提—出协调意见报本级】人民政府决》定;:
! : (二》)涉及执行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的由】有管辖权的政府法】制机构依法协调处】理;涉及重》大事项的由政府【法,制机构提出意—。见报本级人民政【府决定
! 第二—十二条? 行政机关工作】。人员执行公》务时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。。应当自行申请回避;!本人未申《请回避的行政机关】应当:责,令回避?。;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!织也可以以书面形式!提出回避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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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—与本人有《利,。害关: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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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: (二?)与本人有夫—妻关系、直》系血亲关系、—三代以内旁》系血亲关系》以及近姻亲关—系的:;
】 (】三)可能影响公正执!行公:务的其他情》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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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行政机关工【作,人员的回避由—。该行政机关主—要,负责人决定行政机关!主要负责人的回【避由本级人民—政府或者上一—级行政机《关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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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《三条 公民、法人!。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程!序中依法享有申【。请权:、知情权、参—与权、监督》权、救济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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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民》、法人和其他—。组织参与行政程序应!当,履行服从行政管【理,、,。协助执行《公务、维《护公共?利益、?。提供真实信》息、:遵守法定程序—等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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