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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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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一条 》为了规?范行政行为》。保护公?民、法人和其—他组织的合法—权益保?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!。法行政建设法治【政府根据有关—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规定:
! 第二条《 :本省各级行政—机关、法律法规【授权的组织和依【法受委托的组织实】施,行政行为应当遵【守本规定法律、【。法,规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:
【 第《三条 ? ,行政机关应当依照】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在法!定权:限内按照法》定程序实施》行政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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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,条 没有法律【、法规、规》章依据行政》机关不得《作出影响公民—、法人和其》他组:织,合法权益《或者增加其义—务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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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— 行:政机关应当公正行】使行:政权力?平等对待公》民、法人和其他【。组,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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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行政《机关行使行政裁【量权应当符合立【法目的?采取的措施和手【段应当必要、适当;!实施行政管理—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!现行政目的的—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!护公民、法人—和其他?组,织,合法权益的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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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六条 行政—机关应当《将实:施行政行《为的依据、过程【和结果依《法公:开但:是涉:及国:家秘密、商业秘【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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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!他,组织权利《义,务的行政文件、档】案应当依法允许【查阅、摘录、复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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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七条 】公民、法人和—其,他组织因行政行【。为取得的《。正当权益受》法律保护非因—法定事由并经—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!得撤销、《变更:已经生效的行—政决定?;因公共利益或【者其他?法定事由必须撤【销或者?变,更的应当依照—法定: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!公,民、法人和其他【组织因此遭》受,的财产损失》依法予以《补,偿
! 第八条》 公民、》法人和?其他组织有权提出】行政管理的意见【和,建议行政《机,关应当提供必要【条件采纳其合理【意见和建《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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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九?条 行政机—关实施行政》行,为可能影《响公民、《。法人和其他》组织合法权》益的除法《定情形外应》当书面告知其事【实、理由、依据陈述!。权、申辩权》以及行?政救济的《途,径、方式《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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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行】政机关实施行政行】为应当遵守法定【期限或者承》诺期限为公民—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提供高效、》优质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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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【 县?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!在本行政区》域内的实《。施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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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!。构和政府工作部门法!制机构?。负,责本规定《实施的具体工—作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:。办公厅(室)和机】构编制、监察—、人力资源》社会保障、财政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】职责分工做》好本规定实施的相】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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