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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章 ? 》 第一节— 申诉求决类信访事!项,办理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条  申】。诉求决类信访事项】是,以不服国家机关、】其他有关组织处【理决定的申》诉或:者,请求国家机》关帮助解《决困难、问题为【主要内容的信访【事,项 —  :   第三十七条】  国家机关—应当建立和完善申诉!求决类信访》事,项,首办责?任制信访事项—发生地?依照:法定职责最先受理】信访事项的国—家机关为首办—责任单位首办责任单!。。位,以及具体承办—人应当?依照:本条:例规定及时妥善处理!信访事项将信—访人合理《的投:诉请求?。解决:在初次?办理环节 !     信访事项!发生地与《信访人住所地或【者经常?居住地不一致的【信访:人,住所:地或者经常》居住地有关国家【机关应当配合—信,访事项发生地有关】国家机关做》好信访人的救助援助!、教育疏导等工作 ! 》  :  第三《十八条 《 国家机关》。在办理申诉求决【类信访?事项时应当听取信访!人陈述事实和理由;!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!人、有关组》织和人?员说明情况;需【。要,进一:步核实?有关情?况的可以《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!查有关?组,织和人员应当予以】配合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九】。条  办理重—大、复杂、疑—。。难,的申诉求《决类信?访事项可以举行听】证信访人提出听证】申请有权处理的【国家机关经审查认为!符合听?证条件的应当举行听!证 —   ?  听?证由信访人及其代】理人、?利害关系人、—参与处理信访事项的!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】参加必要时还—可以组织人》民代表大会代表、政!治协商会《议委:员、律师、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!、,。相关专家学者—、职工代表》、居民或者村—民代表、信访人近亲!属,等参加 【     听证应!当通过陈述、质询】、辩论、评议、合】。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!清责任举行听证的国!家,机关根?据听证?。意见形?成的听证结论可【以作为处理该—信访事项的重要依据! ?  《  :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!的具:体规则按照本省有关!。规,定执行;人》民法院、人民检察】院举行听证的具体规!则按照有《关规定执行 —    】。 第四十《条  国家机—。关应当建立》和完善申诉求—决类信访《事项办理与人民调解!、行政调解》衔接工作机》制组织行业性、专业!性调解组织法律援助!机构或者相》关,专家学者、社—会志愿者《等共同参与运用协】商对话、说服教【育、心?理疏:导等办法对信—访事:项依:法进行调解 【   — , 依照前款规—定达成调解协议【的有:关国家机关可以引导!双,方当事人依》照法:律规定?向人:民法院申请司法确】认 ? ?  :   第四十一条 ! 对申诉求》决类信访《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!机关经调查核实【。应当分?别作出以《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!访人: 》 ,。 , ,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一)请】求,事实清楚符合法律、!法规或?者其他?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!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—请求事?实清楚?、事由合理但是【缺,乏法律、法规或者】其他有关规定依【据,的做好解释》工作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三:)请求缺乏》事实根据或者—不符合?法律、法规或者【其他有关规定的【不予:支,持   !。  书面《答复应当载明信【访,人的投?诉请求、信访—事项的事《实认定情况、处理意!见和依据以及不服】。处理意见的救济途】径和期限 【 :   ?  有权处理—的国家机关作—出支:。持信访人投诉请【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!关国家机《关或者单位》限期执行 【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二条  申诉!求决类信访事—项应当自受理—之日:。起六十日内办—结;:情况复?杂的经本国》家机关负责人批【准可以?适当延长办理期限】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!。超过三十《。日并告知信访人【延期理由法律—、行政法规另有【规定:的适用其规定 】 《    有关国家机!关,。交办的申诉求决【类信访事《项有权处理的—国家机关应》当,在指定期《限内向交《办机关反馈办—。理,结果提交办结报【告情况复杂、确需延!期,办理的应当报请交办!机关:批准 【    《 第:四十三条 》 信访人对行政机关!作出的信访事项处】理意见不服的—可以:自收到书面》答复之日起三—十日:内向原办理行政【机关的上一级行政】机关申请复》查复查机关应当自】收到复查《申请之日起三—个工作日内》决定:是否受?理,复查机关决》定受理的应当自收】到复查?申请: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!复,查意见;不予受理的!应当书面告知信访】人并说明理由—。 》     信访【人对人民《代表大会及》其常务委《员会:、人民法《院,、,。人民:。检察院作出的信访】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要!求重新处理的由【人民代表大》会,及,其常务委员会、【人,民法院、《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!规定办理 —。 ,   》  第四十四条 】 信访?。人对行政机关—作出的复查意见【不服的可《以自收到书面答复】之日起三十》日内向复查机—。关的上?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!核复核机《关应:当自:收到复?。核申: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!内决定是《。否受理复《核机关决定》受理的?。应当自收到复核申】请,之日起三十》日内作出复核—意见;不予受—理,的应当书《面告知?信访人并说明理由】 《。 ,     》复核机?关依照本条例第【三,十九:条的:规定举行听证—的,听,证所需时间不—计算在前款》规定的期限内经过听!。证的复核意见可以】依法向?。社会公示 —  》   第《四十五条  复查】、复核机关应—当依照下列规—定作出复查、复核意!见并:书面答?复信访人: !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原处理、复!查意见认定事—实清楚、证》据确凿、适用依据】正,确、:程序合法《、结论适当的予以维!持,; ?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二)原处】理,、复查意见存在下】列,情形之一的予—以撤销或者》变更;予以》撤销的应当责令原】办理、复查机关【在指定?期限内重新作—出处理?、复查意见但是依法!应当:不予受理《而受理的除外: ! ?     》1.主要事实不清】、证据?不,足的; 【 :    2》。.适用依据错误【的; 】    3.违反】法定程?序的; 《    】 4.?超越或者滥用职权】的,;   !  5.《结论明显不当的 】   【  原办理、—复查机关由于主要】事实不?清、:证据:不足、适用依—。据错:误被责令重新作出】处理、复查意见的】不得以同一的事【实和理由作》出与原处理》、复查意见相—同或者基《本相同的《。意,见   !  :。第四十六条  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信访事项办理终【结: 《 ?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一》)信访事项经调解】达成:调解协议的; !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对】。信访事项处理、复查!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!超过规定《期限未申请》复查、复《核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信访事项!。经复核机关作出复】核意见书面送达信】访人:的;  !   ? ,   (四)信访】人自然死《亡或者终止》无权利义务承—受人或者其权利【。义务承受人》在办理期限内未【申请继续处理相关投!诉,请求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五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?情形  !   信访事项办】理终结后《信访人仍然》。以同一的事实—和理由?提出投诉请求的【国家机?。关不再受理 【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七》条  国《家机:关在办?理,申诉求决类信—访事项时《对生活确有》困难的信访》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!。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!构依法?申,请社会救助》符合国家《司法救助条件—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!按照规定给予司法】救助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