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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七章 《 — 第一节》 申:诉求决类信访事项】办理 【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六条 【 申诉?求决类信访事项是以!不服国家机关、其】他有关组织处—理,决定的申《诉或者请求国家【机关帮?助,解,决困难、问题为【主要内容的》信访:。事项: , : ,    》 ,第三十七条 — 国家机关应—当建立和完》善申诉求《决类:信访事项《首办责任制信访【事,项发生地依照法定职!责最先受理信访事项!的国家?机关为首办责—任单位首办责—。任单位以及具体【承办人应当依照本】条例规定及时妥善】。处理信?访事项将信》访,人合理的投诉请求】解决:在初次?办理环节 【     信访!事项发生地与信访】人住所地《或者经常《居住地不《一致的信访人住所地!或者经常居住—地,有关国家机》关,应当配合信访—事项发?生地有?关国家?机关做好信访人【的救助援助、—教育疏导等》工作 ? :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八条  国家】机关:在办理?申诉求?决类:信访:事项时应当听取【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!。由;必要时可以【要求信?访,人、有关组织和【人员说?明情况;需》要进:一步核实有关情【况的可以向》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!有关组织和人—员应当予《以,配合 】。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九条 》 办理重大、复【杂、疑难的申—诉求决类信访事项】可以举行听》证信访人提》出听证申请有权处理!的国家机关》经审查认为符—。合听证条件》的,。应,当举行听证 【     听!证,由信访人《及其代?理人、?利害:关系人、参与—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!机关:工作人员《参加必要时还可以】组织人民代表大会】代表、?政,治协商会议》委员、律师、基【层法律服《务工:作者、相关专家学】者、职工代表、【居民或者《村,民,代表、信访》人近:亲属等参《加 —。   ?  听证应当通过陈!。述、质询、辩—论、评?议,、合议等方式查【明事:实分清责任举—行听证的国》家机关根据听证【意见:形成的听证结论可】以作为处理该信【访事项的《重要依据《  【   行政机关【举行听证的具—体规则?按,照本省?有,关规定执行;人民】法院:、人民?检察院?举行听证的具体【。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执!。行  】   第四十—条  国家》机关应当建立—和完:善申诉?求,决类信访《事,项办理与《人民:。调解、行政调解衔接!工作机制组》织行业性、》专业性调解组织法】律援助机构或—者相关专家学者【、社会志愿者等【共同参与运用协【商对话、说》服教育、心理疏【导等:办法对信访事项依法!进行调解 !     依照前】款规:定达成?调解协议的有关国家!机关可以引导双方】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!向人:民法院申请司—法确认 《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一条—  :对,申,。诉求决类信》访事:项有权处《理的国家机关经调查!核实应当分别作出】以下:处理:并书:面答复信访人: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?(一:)请求事实》清,楚符合?法律、法规或—者其他有关规—定的予以《支,持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二《。)请求?事实清楚《、事由合理但是【缺乏法律、法规或】者其他有关》规定依据的》做好解释工》作; — ,  :  :  :。   (三)—请求缺乏事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!律、法规或者—其他有关《规,定的不予支持 !     书】面答复应《当载明信访人的投】诉请求、信访—事项:的事实认定情—况、处理《意见和依据以及【不服处理意见的救济!途径和期限 】     有】权,处理的国家》机关作出支持信访】人投诉请求意见的】应当督促有关国【家机关或者》单位限期执行 】     第!四,十二条 《 申诉求决类—。信访:事项应当自受理之】日,起六十日内》。办结;情况复杂的】经,本,国家机关负责人批准!可,以适当延长》办,理期限但是延长期限!最多不超过三—。十日并告知》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!、,行政法规另有规定】的适用其规定 【 ?   《 , 有关国家机关【交办:的申诉求决类信【访事项有权处理的】国家机?关应当在指定期【限内向交《。办机关反《馈,办理结果《提交办结报告—情况复杂、确需延】期,。办理的应《当报请交办机关批准!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三【条  信访人对行】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!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!以自收到书面—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!向,原办理行政》机关:。。的上一级行政—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!关应当自收到—复查申请之日起【三个工作日内—决定是否《受理复?查机:。关决定受理的应【当自收?到复查申《请,之,。日起三十《日内作出复查意见;!不予:受理的应《当书面告知信访人】并说明理由 —    】 信访人对人民代表!大会及其常务—委员会、人民—法院:、人民检察院作【出的信访事项—处理意见不服要求】重新处理的由—人民代表大会及其】常务委员《会、人民《。法院、人民检察【院按:照有关规定办理【   】 , 第四十四条—  信访人对行【政,机关作出的复查意见!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!面答复?之日起?三十日内向复查【机关的上一级行政】机关申请复核—复核机关《应,当自:收到复核申请之日】起,三个工?作日内决定是否受】理复核机关决定受理!。的,应当自收《到复核申请之—日起三十日内—作出复核《意见;?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!告知信访人并说明】。。理由 ?   【  复核机关—依,。照本条例第三十【。九条的规定》举行听证的听证所需!。时间:不计算?在前款规《定的期限内经过听】。证的复?核意见可以》依法向社会》公示 — :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五条  复查、复核!机关:应当依照下列规【定作出复查、—复核意见并书—面答复信访人: !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。一)原处理》、复:查意见认定事实【清楚、证据》确凿、适用依据正】确、程序合法、【。结论:。。适当的予以维持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二)!原处理、复查意【见存在下列情形之】。一的予以撤销或【者变更;予以—。撤销的应当责令原】办理、?复查:机关在指定期限【内重新?作出处?理、复查意》见但是依法应当不予!受理而受《理的除?外: 【。     1.【主要事?。实不清、证据不【。足的; 【  ? ,  2.适》用依据错《误的;? 》  :   3.违反法定!。程序的?。;  】   4.超—越,或者滥?用职权的; 【    【 5.结论明—显不:当的 》 ? ,  : 原办理、复查机】关由于主要》事实不清、证据不】足、:。。适用依据错》误被责令重新作出处!理、复查意见的不得!以同一的事实和理】由作:出与原处《理、复查意》见相同或者》基本相?同的意见 !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六条 》 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:信访事项办理终结】: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信—访事项经调解—。达成调解协》议的;? 《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(二)对信访事】项处理、复查—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!超过规定期》限未申?请,复查、复核的; 】 》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(三)信!访事项?经复核机关作出【复核意见书面送达】信,访人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四)信访人自】然死亡或者终止【。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!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!。在办理期限内—未申请?。。继续处理相关—投诉请求《的; ?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五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《 ? :   ?  信访事项—办理终结后信访【人仍然以同一的事】实和理由提出投【诉请求的国家—机关不?再受理 】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七条  国家机关】。在办理申诉》求决类信访事项时】对生活确《有困难的《信访人可《以告知或者帮助其】向有关机关或—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!救助符合国》家司法救助条件【的有关国家机关【应当按照规定给【予司法救助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