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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节 建议意见【。类信访事《项,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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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?四,十八条 建议意】见类信访《事项是以促进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、】改进国家机关工【作、保护社会—公,共,。利益等建议、意【见为主要内》容的信访事》项
】 第《四十九条 有【。权处理的国家机【关对信访人提出【或者有关国家机【关转送、交办—的建议意见》类信:访事项应当认真【梳理分析研究并【依,照下列规定处理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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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一《)科学合理、具【有现实可行性的【应当采纳或》者部分采《纳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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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二)没有】实质性内容》或者:不具有现实可行性】。的不予?采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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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可!能具有理论研究或者!实践应用价》值的建议意见—类,信,访事项有关国家【机关:在作出处理决定【前可以组织调—查研究和论证—必要时可以约—。见信访人听取—。有关: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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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条 》。 信访人要求答复】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!办理结?果的:有权处?理的国家机关应【当,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!况,但是信?访人的姓名(—名称:)、住址《、联:系方:式不清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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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,五十一?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《建立和完善人民建】议征集制度鼓励和】引导公民、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就促: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、改进行政机关】工作、?保护社会公共利【。益等提出《建议:、意见相关工作【由本级人民政府信访!工作机构承》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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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二条 信!访人反映的情况提】。出的建?议、意见对促进国民!经济和?社,会发展、改进国家】机关工?作,或者保护《社会公共《利益有贡献的由【有关:。国家机关《按,照有关规定》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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