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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 信访事项受理 ! :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条  各】级人民?代表大?会,或者县?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!。常务委员《。会受理下列信访事项!: 《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一)对本级或者下】一,级人民代表大—会及其常务委—员会通过的》地,方性法规或者决议】、决定?的建议;《 ?。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二—)对本级人民政【府制:定的地方政府规【章或者?其他规范《性文件的建议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。三)对本级人民【代表大?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】、人民政府、—人民法院、人民检】察院工?作,的建议?、意见;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对本级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】常务委员会》选举、决定任命、批!。准任命的国家机关】工作人?员职务行为》的建议?。、意:见或者不服其—。行使司?法职:权以:外的:职务行为的》。投诉请求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, (五)对本级人民!代表大?会代表、人民—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!。、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机关工作人》。员职务行为》的建议、意见或【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!投诉请求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(六)依—法应当受理的—其他信?访,事项  !   第《三十一条  —各级人民政府、县】级以上?人民政府工》。作部门和派出机关】、派出机构依据职】责权限受理》下列信访事项: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一)对本行政区【域内的经济》、政治、文》化、社?会和生?态文明?建设的建《。议,、意见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对》行政机?关执行法《律、法?规、:规章和本《。级人民代《。表,大会及其《常务委员会的—决议、决定以及上】级,行政机关《决定、命令的建议、!意见; 》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三)对行》。政机:关发:布的地?方政府规章、其他规!范性:文件:的建议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对行—政,机关及?其工作人员职务【行为:的建议、意见—或者不服《其职务行为》的,投诉请求;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》。)对法律、法规授权!的具有管理》公共: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!工作人员职》务行为的《。建议、意见或者【不服: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!求; 《。 :。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对提供公共—服务的企业事业单】位及:其工作人员以及【其他企业事》业单位、社》会团体?中,由国家?。机关任命、》派出的人员职务行】为的建议、意见【。或者不服《其职务行为的—投,诉请求?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七)对?居民委员会、村【民委员会及其成【员职务行为的建议、!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!行为的?投诉:请求:; ?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八!)依法应当受理的】其他信访事项 】    【 信访?人提:出的请?。求属于行政机关法定!职责范围但是依【法,应当通?过行政许可》、行政确认、行政】裁决、行《政给付、行政处罚】。、行政?监,察等行政程序解【决的有关行政机关】应,当依法办《理同:级,人民政府信》访工作机构或者本】机关信访工作—机,。构应当协调、督促其!。及时办结 【 ?    第三十二条!  各级人民法院】、人:民检察院受理—下列信?访事项: 】。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一)对?本级:。人民法院《、人民检察》院及:其工作人员职务行】为的:建议、意见或—者不服?其职务行为的申【诉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对本【级或者下《一级人民法院、【人民检察院工作人】员失职、渎职等违】纪、违法职务行为】的,检举、控告;—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—依法应当受理—的其他?信访事项 !  :   信访人提【出的请求《属,于人民法院、人民】。检察院法定职责【范围但?是依照法律应当通】过诉:讼途径解决的—有关人民法院、人】。民检察院应当及时】审,查依照诉讼程序办理! , 《     第—。三十三条  —国家机关《收到:信访人提出》的,信访事项应当—。予以登记依照下【列规定在十五日内作!。出处理: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依法应当!由本国家机关处理】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!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!的姓名(名称)、】住址、联系方—式不清的《除外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二)依法应》当由同级其》他国:。家机关处理的告知】信访:人向有关国》家机:关提出;依照法律】、,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!定应当?转送、?交办的向有权处理】的国家机《关转送、交办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三)依法应当由!下级国家机关处理的!向下级?国家机关转送、【交办必要《时可以向有权处【理的国家机关直接】转送:、交办; ! ,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,。 , (四)已经或者】依法应当通过—诉讼、?仲,裁、行政复议等法】定途径解决的告知】信访:人依法向有关机【关或:者机构提出 —     !依照前款第》二项、第《。三项规定《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!收到转送、交办【的信:访事项之日》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!受,理并书面告知信访】人,但是信访人》的,姓名(名称》)、住?址、联?。系方式?不,清的除外;不予受】理的:应当:。说明理由 【    — 信访人提出的信】访事项?已,经有权处理的国【家机关受理》并且正在办》理期限内或者信【访人对信访事项【处理、?复查意见不服在【规定期限内未申请】复查、复核重—复提:出信访事项的国【家机关不予受理【 》。。。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四条  【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!关的:信访事项《由最先收到该信访事!项的机关会同—其他所涉及的机关】协商受理;》协,商不:成的:。由其共同的上一【级机关?决定  !   应当对信访事!项作出处《理的:行政机关分》立、:合并、?撤销或者职责转移】的由继续履行其职】责的行政机关受理】;职责不清》的由本级人民—政府或者其指定的】机关受理 — ?  :  : 第:。三,十五条  公民、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。发现可能造成社【会影响的重大、紧】急信访事项和信访】信息时可以就—近向:有关国家机》。关报告有《关国家机关接到报】告后应当在职责范围!内依法及时采取措】施并立即报告上【一级国家机关必【要,时通报有关主管【机关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