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信!访工作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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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—四,条 : 县级以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《应,当,设立或?。者确定负责》信,访工作的机构—。
》
,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应当设立信】访工作机构;县【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工作部》。门和派出机关、【。派出机构以及乡镇】人民政府应当按照】有利工作《、方便信访人的原】则,确定:。负责信访《工作:的机构或者》人员:
— 各级—人民: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】。应当设立或者确定负!责信访?工作:的机: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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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专门设立的信访】。工作机构和》。确定的负责信访【工作的?机构统称为信—访工作机《。。构
《
【国家机关应当—为信访工作》机构和人员提供【必要:的,工作条件保证必【需的工作《经费
【
《 第十五《条 : 信访工《作机:构代表本国》家机关履行下列职责!。:
—
: (】一)登记、》受理、转送、交【。办信访事项;
!
《 ? , (《二)承办上级国【家机关和本国家【机关交由处理的信】访事项;
》
,
,
! (三)协—调处:理重:要信访事项;
【
,
《 【 (四)《督促、?检查信访《事项的处理;
【。
【 : ? (五)调查—研究、综合分析信】访情况及时向上级】国家:机关和本国家机关报!告信息提出建议、意!见;
—
— : (六)指导、】督促、检查本辖区或!者本系?统的信访工作—。;
》
】 , (七?)宣:传法律、法规和政策!向信访人提供与【信访事项有关的【咨询服务;
】。
? 【 (:八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》他职责
【
? 第《十六:条 国《。。家机关及其工—作人员在信访工作】中应:。。当遵守下列》。规定:
! : , , 《(一)文明接待信】访人不得刁》难和歧视;》
【 《 : (二)依》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!不得置之不理、敷衍!塞责、推诿拖延【;
! : (三—)坚持原则秉公办事!。不得徇私《舞弊、接《受馈赠或《。者索:。取、收受贿》赂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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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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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四)遵守保密—制度尊重个人隐私保!守商业秘密不得【泄,露工作秘密》;
】 (】五)按照规定保管信!访,工作材料不得—丢失、隐匿、伪造、!。篡改或者擅自毁损】。。;
】 (六!)依法应当遵守的其!他规定
《。
》 第》十七条 《 国家机关工作【。人员与信访人或者信!访事项有《直接:利害关?系的应?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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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 工《作人员?。。的回避由其所在【工作机构负责—人决定;工作机【构,。负责人?的回避由其所在国】家机关负责》。人决定?
! 第十八条》 国?家机关?应,当选派公正廉洁、】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!法律知识、政—。策水平和《。。群众工作经验—的人员从《事信访工作》
— 国家机关】。应当建立和完善【信访工作人员培【训、交流《、激励机制提高【信访工作人员的能力!和水平
】
, : 第十九条— 信访工作人员依!法执行职《务受:法律保护任》何组:。织和个人不》得阻碍信访》工作人员依法执【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!。信访工作《人员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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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【机关:应当为信访工—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!提供必要的安全【。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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