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》三章 信访工—作机构
》
,
— 第十四条 !县,级以上人民》代表大?会,。常务委员会应—当设立或者确定负】。。责信访工作的机构】
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设立信访工】作机构;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工作部》门和派出机关、派出!机构以及乡镇—人民政府《。应当按照有利工作】、方:便,信访人的原》则确定负《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!者人员?
?。
:
各级人】民法院、人》民检察院《应当:设立或者确》定负责信访》。工作的机构
—
— :。 专门设立的—。信访工作《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信!访工:作的机构统称为信访!。工作机构
!
国家机关!应当为信访工作【机构和人员提供必要!的工作条件保证【必需的工作经—。费
】 ?第十五条 信【访工作机构代表【本,国家机?关履行下列》职责:
! 】(一)登记、受理、!转送、?交办信访事》项;
—
《 —(二)承《办上:级国家机关和本国家!机,关交由处理的信访事!项;:
:
— 》 ,(三)协调处理重要!信访:事项;
《
,
《 (!四)督促、检查【信访事项的处理【;,
— : : (五)调】查研究、综》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!向上级国家》机关和本国家—机,关报告信息》提出建议、意—见;
【
? —(六:)指导、督》促、检查《本辖区或者本系统的!信访工作;》
— 】(七)宣传法—律、法规和政—策,向信访人提》供,。。与信访事项有关的】咨询服?务;
! 》 (八)法律【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职责
【
?
,
《 第十?六,条 国《家机关及其工—。作,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!当遵守?下列规定:
—
— , 》。。 (:。一)文?。明接待信访》。人不得?刁难和歧《视;
! 《 (二)依【法及时处理信访【事项不得置》之,不理、敷衍塞责、推!诿拖延;
】
】 (三)坚持原则!秉公办?。事不得徇私舞—弊、接受《馈赠:或者:索取、收受》贿赂;
》
:
,
《 ? (四)遵守保密!制度:尊重个?人隐私保守商业秘密!不得泄?露工作秘密;—。
【 (】。。五)按照规定保管】信访:工作材料不得丢失、!隐匿、伪造、篡改】或者擅?自毁损;
》
【 《 (六)依法应】当遵守的其他规【定
:
:。
? 第十七【条 国家机关【工,作人员与《信访人或者信访事项!有直接利害关系【的,应当回避
!
工—作人员的回》避由其所在》工作机构《负责人决定;—工作机构负责人的】回避:由其所在国家机【关,。负责:人决定
! 第十八【条 : 国家?机关应当《选派:。公正廉洁、》责任心强具有相【应的法律知识—、政策水平》和群众工作经验【。的人:员从事信访》工作
》
国家!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!信访工?作人员培训、交流、!激励: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!员的能力和水平
】
》 《第十:九条 信访工作人!员依法执行职务受】法律保护任何组织】和,。个人不得阻碍—信访: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!务,不得打击报复—信访工作人》员
《
【国家:机关应当为信访工】作人:员依法执《行职务?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】障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