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【 建筑物消防安全质!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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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《 按照国《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!。设计的?建设工?程建设单位》应当:依法: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的单位进—行消防设计、施工】和,工程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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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建设单位【应当依法将建设【工程:。的消:防设计文件报—。。当,地,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进》行审核或者备案应当!审核未经审核或者】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】施工;应当备案【。经抽查不《合格的应当停—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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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】工程竣工后建—设,单位应?。。当,。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《申,请消防?验收或?者报送?备案未经消》防验收或者消防验】收不合?格的:不得投入《使用;经《抽查不合格的应【当停止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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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】国家规定不需要申】领施工许可证—的小型建《设工:程可以不报消防设】计备案但是应当在】投入使用前将建设】工程竣工设计图【纸报当地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?备案
】 第》二十条 建设工】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工程建—。设消防技术标准进】行,消,。防设计?对设计质量》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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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建: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!当按照国家工—程建:设消:。防技术标准》和经审核合格或者备!案的消防设计文件】组织:施工对施工质量【负责并在施》工现场采取消防安】全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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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建: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应!当依照有《关法律、法规、国家!。工程建设《消防技术标》准和经审《核合格或者》备案的消防设—计文件对施工质【量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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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一条 !在建筑物外》立面进行装》修、装饰、节能改造!和,设置广告应》当符合消防安全【。要求不得使用易燃】材料不得妨害防火、!逃生和灭火救援【
— :。 , 人员密集》场所进行室内装修】。、装饰?配置:消防产?品应当使用》符合:消防技?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!机构:检验合格的材—料和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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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 ! 新: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!设置独立式火灾【探测报警器老年【公寓、寄宿制—学校、?幼儿园、福利院等】特殊:场所应当每个房间设!置,独立式?火灾:探,测报警器按》照消:防技术?标准:不需要设置》火灾:。自动报警系统的【人员密集场所—应当在容《易发生?火灾部位设置—独立式?火灾探?测报:。警器独立式火灾探测!报警器由建设单位在!。交付使用前》设置
】 鼓励—引导高层住宅、【人员密集场所、办】公楼、综合》楼等建筑《物配置必要的救生】缓降器、逃生滑【道、逃生梯》、,自救:呼吸器等逃生辅助】。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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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建设单》。。位应当向用》户提供建《筑,消防设施、》器材的操《作规程和《。使用:。说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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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: 生?产、储存、经—营易:燃易爆危险品的场】所应当按《照规定与《居住场所保持—。安全距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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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生产、《储存、经营》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!住场所设置在—同,一建筑物内》的居住部位应当与】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】部位进行《防,火分隔分别设置【。独立的?疏散通道《、安全出《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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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二十?四,条 公众聚集场所!经当地公安》机关消防《机,构检查并取得消防】安全检查合格—。证后方?可营业或者投入使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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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领,公,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!检查合格《证应:当符合?下列条件《:
【 , 《 (一)所用】建筑物经《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验收或者【。。核查:符合消防技术标准】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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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二)消?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!与,共用建筑物其他【当事人之间消防安】全责任明《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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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三)灭?。火和应急疏散预【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!需,要;
》。
! (四《)电气设施、—线路等经电》。气防火技术》检测合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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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—。)消防设施》、器材、消防安全标!志,完,好有效自动》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!。有职业资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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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? (六)疏》散通道、安》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!保持: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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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众《聚集场所《消防安全检查合【格证应当悬挂在【场所的醒目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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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公众聚集场所进!。行扩建、《改建、?内部:装修或者变更用【途的应?当,重,新申领消防安全【检查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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