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—。节 建筑物消防【安全质量 【 , ,     第】十九条  按照国】家规:定,需要:进行消?防设计的《建,设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当:依法:委托具?有相应资《质,的单位进行消防【设计、施工和工程】。监,理 【    《建设单位应当依【法将建设工程的【消防设计文件—报当地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进行】审核或者《。备案应?当审核?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!合格的不得》施,工;应当《备案经抽查》不合:格的应当停》止施工 【     建设】工程竣工《后建:。设单位应当依法向】当地: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申请《。消防验收《或者报送《备案未经消》防验收或者消防验】。收不合格的不—。得投入使用;—经抽查不《合,格的:应当停止使用 【 ?     按照】国家:。规定不需要申领【施工许可证的小型】建设工程可以—。不报消防设计备案但!是应当在投入使用前!将建设工程竣工设】计图:纸,报当:地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备《案 ?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条《  建设工程的设计!单,位应当按照国家【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!准进行消防设—计对设计质量负责】 《     建设工!程的施工单位应当】按,照国家工程建设【消,防,技术:标准和经审核合格或!者备案的消》防设计文件组—。。。织施工对《施工质量负责并在施!工现场?采,取消防安《全措施 》 :     建【设工程的监理单位】。应当依照有》关法律?、法规、国》家工程建设消—防技:术标准和经》审核合格或》者备案的消防设计】文件对施工质—量进:行监督?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一条 【 在建筑物外立面】进,行装修、装饰、【节能改造和设置【。广,告应当符合消—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!易燃材料《不得妨?害防火、逃生和灭】。。火救援 【     —人员密集《。场所进行室》内装修、装饰配【。置消防产品应当使】用符合消防》技术标准《并经法定检验—机构检验合》格的材料和产品 ! ?     第二十二!条  新建高层【住宅应?当分户设置独立【式火灾探测报警【器老年公寓》、,寄宿制学校》、幼儿园、福利院等!特殊场所应当每【个房间设置独立式】火灾:探测报警器》按,照,消,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!置火灾自动报警【系统的人员》密集:场所应当在容易发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!式火灾?探测报警器》独立式火灾探—测报警器由》建设单位在交付使】用前设置 !   ?  鼓励引导高【层,住宅:、,人员密集场所、【办公楼、综合楼【等建:。筑物配置必》。要的救生缓》降器、逃生滑道、】逃生:梯、自救呼吸—器等逃生辅助装【置 : ? ,     建设单位!应当向用户提供【建筑消?防设施、器》材的操作规程和使用!说明书 !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三条  》。生产、?储存、经营易燃易】爆,危,险品的场所应—当按:照,规定:与居住场所》保持安全距离—。   】  生?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!物,品的场?所与居住场所—。设置在同《一建筑物内》的居:住部位应当与—生产:、储:存、经?营部位进行防火分隔!分别: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!、安:全出:口 : 《 ,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四条  公众聚集】场所:经当地公《安机关消防机构检】查并取得消防安全】检查合格证后—。方可营业《或者:投入使用 — :  ?   申领》公众聚集场所消【防安:全,检查:合格证应当符合下】列条:件: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所用建筑【物经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验收或】者核查符合消防【技术标准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:。 (:二)消?防安全制度内—容完整与共用—建筑物其他当—。事人之间消防安全】责任明确; 】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三)灭【火和应急《疏散预案能够适应】消防演?练需要; 》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 (四)《电气设施、线—。。路等经?电气:防,火技术检测合格; !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(五)消防设—施、器材、消防安】全标志?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!统操作?人员具有职业—资格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)疏【散通道?、安:全出口、《消防车通道保持【畅通 《  》   公众聚集场所!消防安全《。检查合格证应当悬】挂在场所的醒—目位置? 》     》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扩!建、:改建、内部装修或者!变更用?途的应当《重新申领消防—。安全:检查:合格证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