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《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!。全管:理
:
:
【 第二十五条 】 单位应当按照【有关规定制定—消防安全制度—并公布实《施保证?。所属:人员:的,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!全要:求具备与岗位—职责相适应》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!、组织扑《。救初:起火灾、组织人【员疏散逃《生和开展消防宣【传教育培训的能力
!
— 鼓励单位【委托:消防技术咨询—、消防安全评估等机!构提供?消防安全管理技【。术服务
—
》 :第,二十六条 疏散】通道、安全出口应】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!。标准要求设》置疏散?指示标志
【
,
《 , 消防车通道、【疏散走?道以及消《火栓、灭《火器、防《火门、防《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应!。当设置禁止》占用、遮挡的标【。识
! ,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!在房间?、走道、厅堂等【的醒目位《置设置安全疏—散路线图宾》馆、:饭店等应当》向住宿?。旅客提供《书面消防安全注【意,事项
》。
【易燃易?爆危险品、可燃【物品的生产、—加工、储《存、经营《场所变配电室、消防!控制室、计算机房、!燃气:(油)锅《炉房、档案资料室、!贵重:设,备室等消防安—。全重点部《。位应当设置明显的】警示标志
—
第!二十七条 —消防安全重点单【位应当每月、其他单!。位应当每季度—至少:进行一次全面—防火检?查及时?消除火灾隐患
!
— 消: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!每日对消防安全重】点部:位,。、疏散通《道、安全《出口、消防设—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!巡查及时《消除火灾《隐患纠正危险行为;!其他单位根据需【要组:。织防火巡查
!
? 防火》检查和巡《查的情况应当作出记!录由参与检》查、巡查的》人员签名《存档备查
!
? 第二十八—。条 : 设有自动消防系】统的单位应》当委托具备》相应资?质的检测、维修保】养机构每年对—自动:消防:系统至?少进行一次全面检】测和维修《保养
—
《 自动消防系统应!。当,二十四?。小时有?操作人?员,值守值守人员不【。得少于二人
】
《 第二十九【条 单位的下【列人员?应当接受《消防职?业技能培训:
】
?
《 , (一)防】火检查、《巡查人员;
!。。。
! (二)自动消防】系统操作人》员;
《
,
【 《(三)消防》设施检测、》维护:人员;
》
?
: — ,。(四)专《职消防队、志愿【消防队的消防员;】
,
! (五)国】家规定的其他人员】
!。。 前:款第:一,项、第二项》、第:三项、?。第四:项规定?的人员?应,当取得国家》认可的职业资格【证书并持证上岗【
:
,
单】位,消防安全责任人【或者消防《。安全管理人应当【。参加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!全培:训,
】 ,。 第三十条 在具!有火灾、爆》炸危险的《。场所进行《电,焊、气焊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使!。用持:有职业?。资格证?书的作业人员经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!书面批准并采取专】。人,监督等现场消防安】全监护措施后方【。可作业
【
: 第》三十一条 单位应!当按照下列》要求:制定灭?火和应急疏散—预案:
! : ,。 : (《一)区分总》体,预案和岗位预—案;
?
,
【 (二)符!。合本单位和》有,。关岗位?、部位?的实际;
】。
: (!三)确定组织机构明!确职责分《。工;:
?
】 , (四)制定报警!与接警处置、扑救初!。起火灾?。。、,组织人员疏散以及安!全,防护救?护等措?施和步骤
【
? 规模较小】场所制定灭火和【应急疏散预案参照前!款,规定执行
—
【 第三十《二条 实行承包、!租,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!的建筑物承》包人、承租》人、受托人对使【用或:者,管理部分的消—防,安,全负:责;与?发包人、出》租人、?委,托人另有约定的【从其约定
—
第!三十三条 》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!。以上: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!共用各方《对自己?使用或者管理部分】的,消,防安全负《责;对共用的疏散通!道、安全出》口、建筑消防—设施、?消防:车通道共用各方【。应当共同《制定管理办法确【定专门?机构或者委托物【。业服务?企业进行统一管理法!律,、,法规另?有规定或者各方另】有约定的《从其规定或》者,约定
》
— 与:其他单位共》用建筑物的单位将】自己专用部分出租】、发包或者委托经营!管,理,的应当协助承租人、!。承包人、受托人与其!他,共用:人确定或者委—托统一管理》机构
! ?第三十四条》 , 建:筑物的统一管理机】构实施消防安—全管理时建筑物【共用各方应当配合接!受防火检查和巡【查保障?共用建筑物的消【防安:。全维护费用联合制定!灭火和应急疏散【预案并参加消—防演练?
《
建筑】物共用各《方不得妨害其他使】用人的?消防安全不得妨碍】。消防:设施使用;发—现共用消《防设施、疏散—。通,道、安全出口、【消防车通道》不能正常使》用的应?当及时通知》建筑物统一管理机】构
《
第三!十五条 住—。宅区的物《业服务企业应—。当对管理区》域,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!行,维护管理提供防火巡!查、消?除火灾?隐患等消防安全防】范服务
【
住【宅,区,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!内的维修等费—。。用,由建:。设单位承担;保修】期满后的维修—、更新和改》造费:用纳入共用设—施设备专项维—修资金开《支范围;没有专项】维,修资金?或者专项维修资【金不足的消防设施】维修、更新和改造费!用由:业主按?照约定?承担没有约定或者】约定不?明确的按照》各自专有《部分建?筑面积所占比例【承担
?
!第三十六条 物】业服务企《业或:者实行自治管—理,的业主?委员会规划、设置】停车位时《不得占用消防车【通道并?应当在住宅区的【消防车通《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!显标识对占用消防车!通道:的物业服《务企业或者》业主委员会》应,当通知占《。用人纠正;拒不纠】正,的立即报告当地公】安派出所
》
?
: 第三—十七条 交—通运输经营单位【应当按照规定在【公,共交通?工具上配备消—防器材?和逃:生救助?设施并保持完好有】效
—
第三十】八条 从》事消:。防设施检测》和维修保《养、电气防火技术检!测、消?防技术咨询、消防安!。。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!务的机构应当取【得省人民政》府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颁发的资质证书依!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!对提:供的服务《。质量负责
【
,
: 消防技【。术服务机构取—得资质证书应—。当具备?下列条件:》。
,
— (】一)有?专用名称、固定住所!、组织机构和章【程;
【
— ?(二)有符合—。国家:和省规定的》注册资金、执—业人员和相关设【施、设备;
!
— 《(三)有健全—的质量保《证体系;
!
!(四)符合国家【和省有关消防技术】服务机构发展规【划要:求
《。
省外!注册的消防技术服】务机构在本省从事】消防技术服务的应当!报省人?。民政府公安机关消】防机:构备案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