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节【 单位消《防安:全管理 】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?五条  单位应【。。当按照有关规—定制定消《防,安全制度并公布实】。施保证所属人员的行!为,符合岗?位消防安全》要求具备与岗位职】。责相:适应的?检查消?除火灾?隐患、组《织扑救初《起火灾、组织人员疏!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!传教育培训的能【力 :    】 鼓励单位委托消】防技术咨询、消【防,。安全评估等》。机构提?供消防?安全管理技术服【务 》 :   ? 第二十六条—。  疏散通》道、安全出口应【当,按照国家消》防技术标准要求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!  —  : 消防车通道、【疏散走道《以,及消火栓、灭火器】、防火门、》防火卷帘等消防【设施:应当设置《禁止占用、遮挡【的标:识 【    人员密集】场所应当在》房间、?走道、厅堂等的【。醒目位?置,。设置:。安全疏散路》。线图宾馆、饭店等应!当向住宿旅客提【供书: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!  【   易燃易爆危】险品、可《。燃物:品的:生产、加工、—。储存、经营场—所变配电室、消防】控制室、计算机【房、燃气(》油)锅炉房、—档,案资料?室、贵重设备室【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!应当设置明》显的警示标志 】 《 ,。。 ,  第二十七—条  消防安全重点!单位应?当,每月:、其他单《位,应,当每:季度至少进行一【次全面防《火检查及时》消除火?灾隐:患 》    》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!应当每?。日,对消防安全重—点部位、疏散—通道、?。安全出口、消防【设施和器材等进行】。防火巡查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】纠正危险行为;【其他单位根据需【要组织防火巡—查  】  : 防火?检查和?巡查的情况应当作】出记录由《参与检查、巡查【的,人员签名存档备【查 》 :    第二十八】条  设有自—动消防系统的单位】应当委?托具备相应资—。质的:检测、维修》保养机构每年对自】。动消防系统至少进】行一次全面》。检测和维修》保养: 《   《  自动《消防系统应当二【十四:小时有操《。作人员值守值守人】员不得少于二—人,   】 , 第二十九条 【 单位的下》列人员应当》接受消防职业技能】培训: 《。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一)防火检查、!巡查人员《; ?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二)自动消防系!统操作人员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【)消防?设施检测、维护人】员; 》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专职消防队!、志:愿消防队的消防员】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,),国家规定的其他【人员  !   前《。款第:一,项、第二《项、第三《项、第四项规—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国!家认可的职业资格】证书并持《证上岗 !。   ? 单位消防安—全,。责,任人或者消防—安全管理《人应当参加》公安:机关:消防机构《组织:。的消防安《全培训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条  —在具有火灾、—爆炸危险的场所【进行电?焊、气焊等明—火作业的《应,当使:用持有职业资格【证书的作《业人员经单》位消防?安全管理人书面【批准并采取专人监督!等现场消防安全【监护措施后》方可作业《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—一条  单位—应当按照下列—要求制定灭火和应】急疏散预案:—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一)区分总【体预:案和岗位预》。案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:),符合本单位和—有关岗位、部—位的实际《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确定组织!机构:明确职责分工;【 ,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四)《制定报警与接警处置!、扑救初起火灾、】组织:人员疏散以及安全】防,护救护等措施和步骤!   】  规模较小场所制!定灭火?和应急疏散》预案参?照前款规定执行【    ! 第三十二条 【 实行承包、租【赁或者?委托经营管》理的建筑物承—包人、承租人—、受托人对使—用或者管理》部分的消防安全负】责;与发包人、【出租人?、委托人另有约【定的:从其约定 —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! 同:一建筑物由两—个以上单《位使用或《者管理的共用各【方对自己使》用或:者管理部分的消防】安,全负责;《对,共用的?疏,散通道?。。、,安全出口《、建:筑消防设施》、消防?车通道共用各—方应当共《同,制定管理办法—确定专门机构或者委!。。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!。统一管理法律、法】规另:有规定?。。或者各方另有约定的!从其规定或者约定】 ? , ,     》与其他单《位共用?建筑:物的单位《将自:己专用?部分出租、》发包或者委托经【营管:理的应当协》助承租人、承包【人、受托《。人与其他共》用人确定或者—委托:统一:管理机构 【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四条 》 ,建筑物的统一管理机!。构实施消防安—全管理时建筑物共】。用,各方:应,当,配合接受防火检查】和巡查?。。保障共用建筑物的消!防安:全维:护费用联合制定【灭火和?应急疏散预案—并参加消《防演练? —    建》筑,物共用各方不得妨】害其他?使用人的《消防安?全不得妨碍消—防设施使用;—发现共用消》防设施?、疏散通道》、安全?出口、消《防车通?道不能正常使—用的应当及》时,通,知建:筑物统一管》。理机构 —  《   ?第三十五条  住宅!区的物业服务—企业应当《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!消防设施进》行维护?管,。理提供防火巡查、】消除火?灾隐患等消》防安全防《。范服务 【     —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!保修期内《的维修等费》用由:建设单位承担;保修!期满后的《维修、更新和改【造费用纳《入共用设施设备专】项维修资金开—支,范围:;没有专《项维:修资金或者专项【维修资金不》足的消防设施维修】、更新和改造费【用由业主《按照约?定承担没有约定或】者约定不明确的按】照各自专有部—。分,建,筑面积所占》比例承担《 ,   【 , 第三十六》条  物《业服务企《业或者?。实行自治管》理的业主《委员会规《划、设置停车位时】不得:占用:消防车通道》并应当?在住宅区《的,消防车通道设置【禁止占用的明显标】识,对占用消防车通道】的物业服务企—业或者业主委员【会应当通知》占用人纠《正;拒不纠正的立】。即报告当地公安派】出所 》 ,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七条  交通运!输经:营单位?应,当按照规《定在公共交》通工具上配备消【防器材和逃生救助设!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!   【。  第三《十八:条  从事》。消防设施检测—和维修?保养、?电气防火技术—。检测、消《防技术咨询、—消防安?全评:。估等消?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!当取得省人民政府公!安机关消防机—构颁:发的:资质证书依法开展消!防技术?服务对提供的服【务质量负责 !     消防技!术服务机构取得资质!证书应当《具备下列条件: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一)有专【用名称、固定住所、!组织机?构和章程; 】 :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(:二)有符合国家【和省规定《的注册资金、执业】。人员:和相:关设施、设备; !。。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有健全?的质量保证体—系; 》。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四)符合国家—和省有关消防技术】服务机构《发展规划要求 】   —  省外注册—的消防技术服务【机构在本省从事消防!技术服务《的应当报省人民政】府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备案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