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三章【火灾预防
!
《
,
第:一节公共消》防设施
】
? 《第十四条《 :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将包括【消防安全《布局、消防站、消】防供水、消防—通,信、:消防:车通:道、消防装备—等内容?的消防规划纳入城】乡规划?依法上报审批
】
:
《 :消防站?、消防战勤保障和】。消,防,培训基地规划建【设用地?当地人民政》府应当予以保—障
》。
第【十五条? 建设城乡供水】工,程应:当同步建设消防供水!管道、?消火栓、水池等公】。共消防供水》设施公共消》防供水设施由供水】企业按照《规定建设和维护【
【 ?城市利用《天,然,水源作?。。为消防水源》。的由市政工程—主管部?。门负责?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!。水设:施并设置醒目标识
!
— , 农村消》防水源和消防供水】设施由乡镇人民政】府或:者村民委员会—负责建?设、管理《和维护?
《
第【十六条 城市【街区道路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建设》和改造保《证大型消《防车通行《;有地下管道和暗沟!的应当能《够承受大型》消防:。车的压力农村主【要道路应当满足【消防车通行要求
】
》 第十七条】 通信业务经营】。单位应当为消防通信!建设和维护提供技术!支持:和服务确保》消防:通信畅?通,
】 无线《电,管理部门应》当保障消防无线【通信专频专用和通】信畅通
—
》 第十八条 】修建:道路以及停电—、停水、切断通【信线路等可能—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!单位必须提》前,二十四小时通知当】地公安机《关消防机《。构
】 ,。 拆除、迁移【公共消防设施应【当经当地《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《同意
》
》 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:得占:用消防车通》道或者设置障碍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