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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—火灾预?。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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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公共【消防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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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【 各级人《民政:府应当?将包括消《防安全?布局、消防站—、消:防供水、消》防通:信、消防车通道【、,消防装备等内容【。的消防规划纳入【城乡规划依》法上报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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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【防站、消防战勤保障!和消防培训基—地规划建设用地当】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!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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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。十五条 》建设城乡供水工程】应当:同步建设消防供水】管道、消火栓—、水池等《公,共消:防供水设施》公,共消防供水设施由】。供水企业《按照规定建设—和维护
《。
】 城市利用天然【水源作为消防—。水源的?由市政工程主—管部门负责修—建消防车通》道和取水设施并设置!醒目标识
》
【 :农村消防水源和消】防供水设施由乡镇】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!员会负责建设、【管理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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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【条 城市街区道】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建设和改造保证【大型消防车通—行;有?。地下管道和》暗沟的应当》能够承受大》型消防车的压力【农村主要道路应当满!足消:防车通?行要:求
】。 第十七条 】 通信业务经营单】位应当为《消防通信建设—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!和服:务确保消防通信【畅通
!。 无线电管【理部门应当保障消】防无线通《信专频专用和—通信:。畅,。通
! 第十八条—。。。 修?。建道路以及停电、】停,。水、切断通信线【。路等:可能影响《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!。必须提前二十四【。小时通知当地公安】机关消防《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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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、】迁移公共消》防设:施应当经当地公【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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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】单位和?个人不得占用—消防车通道或者【设,置障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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