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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火灾!。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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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节公共消防设】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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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各级人—。民政府应当将包括】消防安全布局、【消防站、消防供水、!消防通信《、,。消防:车通道、消防装备】等内容的消防规【划,纳入城乡规划—依法上?报审: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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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消防站、消—防战勤保障和消防培!训基地规划建—设用地当《地人民政《府应:。当予以?保障
! :。 第十?五条 建设城乡】供水工程应当—同步建设消》。防供水管道、消【火栓、水池等公【共消防供《水设:施公共消防供水设施!由,。供水企业《按照规定建设和【维护
! 城市利用【天然水源作为消【防水源?的由市政工程—主管部门负责修【建消防车通道和【取水设施并设置醒目!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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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消】防水:源和:消防供水设》施由乡镇人民—政府或者村民委【员会负责建》设、管理和》维护
】。 第十六条 !。 ,城市街区道路—应当按照有关—规定建设和改—造保证大型》消防车通行;有【地下管道《和,暗沟的应《当能够承受大型消】防车:的压力农村主—要道路应当》满足消防《车通:行要求
! : 第十七》条 : 通信业《务经:营单位?应当为消防通—信建设和维护提供】技术支持和》服,务确保消防通信畅】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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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无线电—管理:部门应?当保障消防无线通】信专频专用和通信畅!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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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八【。条, 修建道路以及停!电、停水《、切断?通信线路等可能【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!单位必须提前二十四!小时通知当》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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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拆》除、迁?移公:共消防设施应当【经当地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同【意
【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占用消【。防车通?道或者设置障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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