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:
第?二章:消防安全职责
】
》
: 第七条— 各级人民政【府主要负《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!防安全第一责任人】。对消防安《。全工作负领导责任】;分:管负责人《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!接领导责任》
《
单位主!要,负责人是消》防安: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!防,安全工作《负领导责任;分【管负责人是消防安全!管理人对本单位【消防安全《工作负直接领—导责任?
【 第八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!下列职?责:
》
,
《 ? (一》)贯彻实施消防【法律、法规编制消防!事业发?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!
?
【 (二)建立!健全消?防工:作协:调,机制研究、制定加强!。消,防工作的政策、措】施;
! (三!)落实消《防安全责任制对本】级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和下级人民政府】履行消防安全职【责情况进行》督察:、考核;
—
【。 (四)将!消防事业经费纳入】本级财政预算保障】公共消防设施、【消,防,队伍、?消防和?应急救援装》备、消防训练基地】。、消防宣传教育【等经费需要;—
】 》 (五)鼓》励、:支持消防《科学研?究和技术创新—保障先进消防装备】、,技术的?配置和应用;—
【 — (六)《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的其他职责
!
《
, : 乡镇人民—政府、城市街—。道办事处《负责本?辖区消防《。工作指导、支持和】帮助村民委员—会、居民委员会【开展:群,众性消防工作指导、!督促辖区内单—位,。做好:消防:工作协?助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:实,施消:防监督管理
【
》 :。 第九条 》 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履行下—列职责?。:
—
【 , (一)检查、督促!单位落实消防安全】责,任,制;
【
? 》 (二)依法实施消!。防行政许可、监督】检,查、火灾调查—。、行政处《罚、行政《强制;
《
【 , ? (三)承担火灾!扑救和国《家规定的《应急:救援任务;
!
,
? 》 ,。(四)推《广使:用先进消《防,技术、装备》;,
,
,
,
》 ? (五)开【展,消,防业务指导、宣传】教育和?培训;
》。
,
:
, — (六)开展消防!调查研?究和安全评价向【本级人民政府—提出消防工》作意见和建》议,。;
?
】 ? (七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的—其他职责
—
【 公安派《出所按照《规定:实施:日常消?防监督检查开—展消防宣传》教育保护火灾现场协!助调:查火灾?原因
?
《
》第十条 》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!下列职责:
!
【 ?(,一)发展《和改革部门将公共】消防设施建设—列入本级地方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;!。
,
》 《 : (二《),财政部门按时—。、足额拨付》消防事业经费;
】。
【。 ? ?(三)住房》城乡建?设,等,有关部门将公—共消防设《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!基础设施《建设计划《。并组织实施;
】
?
—。 (四)—教育、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》部门将消《防安全知识》纳入教育《、教学、《培训内容并督促【学,校、幼儿园、职业】培训:机构等单位实施;
!
》 】(五)产品》质量监督部门、工】商,行政管理部门会【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开展消防产品质【量监督检查依法查】处违法生产》、销售消《防产品的行》为;:
— :。 (六)!教育:、民政、交通—运输、农业、文化】。、卫生、广播电影电!视、体育、旅游、】安全:生产监督《、人防?、文物等《有关部门根据其主管!行业、系统特点定】期开展有针对性【的消:防安全?检查督促有关单位】落实消防安全职【责消除火灾隐患;】。
】 》 (七)其他有关】部,门应当?履行的法定职责
】
:。
,。
,
第十一】条 : 单位?应当落实消防安全】责任加强内部消防】安全:管理改善《消防安全条件接受公!安机关消防》机构、公安派出所的!监督管?理
?
【 第:。十二条 村民委员!。会、居?民,委员会开展下—列群众性消》防工作:
【
,
: ? ? (一《)确定消《防,安全管理人制定【防火安全公约并公】布,实施;?
:
— —(二)建立》志愿消防队根据需要!配备消?防,器材、装《备;
【
:。 《 :。 (三)组织开展】消防: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!;,
— (!四)保护《火灾现场协》。助,调,查火灾原《因
》
第【十三条 消防行业!协会应当加强行【业自律发挥行业服】务,和行:。业监督作用》规范消防产品—生产、销《售和消?防,。。技,术服务行为指导、】督促会员《。单位提高产品和【服,务质:量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