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节 前期《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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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一条 建!设单位应当》依法通过招标的方】式选聘前期》物,业服务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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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招,标人应当在》发布招标《公告或者发出投【标邀请书十日前持招!标公告或者投标邀】请书、招标文件等有!关资料向《物,业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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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《二条 鼓励前期物!业服务?企业提前介入项目】的开:发,建设对项目的—规划设计方》案、配套设施建【设、:工程质量控制、设】备运行管理等事【项提出?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!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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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建设单位》组织单?位工:程竣工验《收和分?户,。验收时?应当通知前期—物,业服务企业参与监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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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三条 建设】单位在申《请,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!证或者商品房现售】备案前应当》将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、临》时管理规《约、住宅小》区配套?建筑和设施设—备,的清单?及其产权归属等资】。料报物业主管部【门备案并《在商品房销》售时将上述资—料作为商品房买卖】合同约定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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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前?期,物业服务合同应当】对物业?服务内容、》服务标准、》。收费标准、收费方】。式,及收费起始时间、合!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!行约:定;: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!利益的其约定—应当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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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新!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!筑及设施设备符【。合下列条件后建【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!交付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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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一?)生活?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!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!量装置;《。
— 【 (二)雨水、污】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!、污:。。水排放系《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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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, ?(三)小区用—电纳入城市供电网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】装置;
】
【 (四)在城市管!道燃气、集中供热】主管网覆盖的区域】。完成:住宅室内《、室外燃气、供热】管道的敷设》且,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!装燃气分户计—量装置和《。供,热分户控制》装置;
】
》 《(,五)电话通信—线、有线电》视线和宽带》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!设到户安全》。监控装置及其他安】全防:范设施设备、信报】箱等按?规划设计要求配置】到位;
【
《 》 (:。六)按照规》划,要求完成消防—供水、消《防自动报《警,装置、消防车—通道等共用消防设施!。建设;
【
: , : (—七)小区《。道路与?城市道路或者公【路,之,间有直达《的道路相连;
】
?。
《 ,。 , ?(八:)按: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!、文化、卫生、体】育,、邮政、环境卫生、!商业网点、物—业服务和政务管理等!配套建筑及设施建设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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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九)按】照规划要求完—成绿化建设及车库、!车位的配置;
【
】 (—十)住宅小区分期建!设,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!场地与施工工地【之间设?置有效的隔离设【施;
?。
— — (十一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的其—。他条: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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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】有关部门及》专业:经营单?位,按照前款规定—对住宅小区进行综】合,验收接受《。房地产开发、—城乡规?划、物业管理等【有关部门的监管并向!房地产开发主—管,部门办理综合验收】备,案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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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—五条 建设单位】应当自住宅》小区综合验》收合格之日起三【十日内与相》关专:业经营单位办理专】业经:营设施设备接收管理!手续并?协助物?业买受?。人,与相:关专业经营》单位:分别签订供水、供】电、供气、》供,热等服务合》同
! 第二十六—条 建设单位【交付住宅物业时【应当向业主提供住】宅质量保证书、【住宅:使用说明《书,等,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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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!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!。向业主提供物—业服务手册并—可以接受建设—单位的?委托协助建设单位办!理住宅物业交付的】有关具体《事宜
【
: 第二十七条 ! 建设单位应当【在物业主管部门、】街道办?事处、乡(镇—)人民政府的—监督下?按规定?向,。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!交物业服务用房和】下列资料
】
! (一)竣工—总平面图单》体建筑、结构—、设备竣工图配套】设施、地下管网工】程竣:工,。。图,、分: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!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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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, 【 (二)《设施设备的安装、使!用和维护《保养等技术资料;】
,
】 (三)】物业质量保修文件】和物业使《用说明文件;
】
! , (四)业主名册!。;,
【 【(五)物业管理必需!的其他资料
】
?。 前期—物业服务《企,业应当在前期物业】服务合同终止—时将物业服务用【房,及有关资料移交【。给,业,。主委: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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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!励建设单《位,为其开发的》住宅小区的物—业管理提供部分【经营用房或者给予资!金支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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