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【受,理审:核 : 》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二条  土地!登记机关接到土地登!记申请后应当—对,申请人提交的有关】文件资料进行—审查:凡符合规《定条件的应当—予以受理;有下列情!形,之一的?。不予受理 】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:申,请,登记的土地不—在本行政区域内的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二《)土地登《记申请人没有合法】身份证明的; !。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》。)土地权属来源不】明的: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其他不符合法】律、:法规规定《条件的 》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三条《  土地登记—机关受理土地—登记申?请后对初始土地登】记和:涉及土地权属界【址点、线发生变化的!变,更土地登《。记应当进行地籍调查!对土地权《属、面积、等级、】。用途、?地,价等进?行审核 《 》    土地登【记机关进《行地籍调查可以组】。。织,。土地登记申请人及】相邻利害关》系人:进行现场指界相邻利!害关:系人应当《予以配合相》邻利害?关系人无《正当理由拒不指界】的,。由土地登记机—关根据?有关:地籍资料、》。。现状界址及指界情】况确定宗地界线【并书面送达或—者公告送《达相邻?利害关系人 【     】土地宗地界线有争议!的应当按照人民政府!依,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予!以确定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:四条  土地登【记申:请人或者利害关系】人对土地《登记机关审核结果】有异议的可》以自土地登记机【关告知之日》起十五日内向土地】登记机关《申请复查土地—登记机关应》。当自接?到复查申请之日起】三十:日内作出复》查决定并将复查结果!书面通知复查申【请人异议成立的复查!所需:费用由?土地登?记机关?承,担;异议不》。成立:的复查所《需费用由《复查申请《人承担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