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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章 登记申—请 》。     第!九条  国有—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该!国有土地的》单位或者个人—申,请登记?   】  集体土地属于】村,农民集体所有—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!。。。或者村?民委员会申请登记;!属于乡(镇)—农民集体所》有的由乡(》镇)集体经济组【织申请登记乡—(镇:)集体经济组织不健!全的:可由乡(《镇)人?民政府代为申请【登记 —     集【体土地?使用权由使用该土】地的单位或者个人】申请登记 】  ?   与地上—土地:。使用权?分离的经批准独立使!用的地下空间由【使,。用者申请地下空间的!土地使用《权登记 【  ?   ?土地他项权利由【符合取得土》地他项权《利的单位或》者,个人向原土地登记机!关申请?登记: 《     公共设!施和:市,政设施用地由其主】管单位申请登—记, ,    】 两个或者两个以】。上土:地使用者共同使【用一宗土《。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!记 : 》    跨县级行】政区域的应当—分别向土地所—在地:的土地登记》机关申请登》记,    ! 第十条  土地登!记,申请:人可以委托他人【代理申请登记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!应当出具《。书面:委托:书境外申请人委【托,。他,人代理的应当按国家!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!证, —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,  土地登记—申请人?申请土地《登记应当提》交下:列文件资料》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一)土《地登记申请书;【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。二)单位设立证明】、,法,。定代表人证明或【者个人身份证明【及户:籍证明; 】 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三)【土地权属证明属【于共同使用一宗【土,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!共同使用该宗土【。地的约?定、协议等资—料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四,)地上建筑物及其他!附着物的合法产【权证明?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,法,律、法规《、规章规定需要提】。。交的其他《文件资料 — ?     委托他人!代,理申请登记的—应当:同,。时提: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!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!    ! 第十二条》  土地登记包括初!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!地登记 》。 ? ,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三,条  以划拨或者出!让、租?赁,。、作价?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!使用:国有土?地及使用集体土地】的应当申请初—始,土地登记《 ,  —   集《体土地所有》。者应当申《请初:。始土地登记 —   【  第十《四,条 : 经初始登记的土地!有,下列情形之》一的,土《地登记申《请人应当自土地权】利变更?事实发?生之日起三》十日内申《请变更土地》登记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因土地征!用、:交换、调整等原【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!。权转:移的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,二)土地《使用权?转让、继承、—分割、?。合并的;《 ,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三)【以赠与?、继承、买卖、【交换、分割、—拆迁等方式处分地】上建筑物《及其他附着物而【引起土地使用权转】移,的;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土地》用途发生变》化的; 》。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五)【土,地权利?人姓:。名、名称发生变化】的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:(六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?。他情:形 —     土地所有!权、使用权变更【的自变更登》记之日起《。。生效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五条  预售!商品房的预售人应当!在办:。理商品?房预售许可证明之日!起三十日内持土地】证,书和商?品房预售许可证【明向土地登记机【关申请商《品房预售土地登【记领取商品房—用地宗地分》割转让?登记证明并将商品房!用地:宗地分割转让登记】证明的?用途告知购》房人 】    购房人【应当自领取房—屋产权证之日起三十!日内:持商品房用地—宗地分割转让登【。记证明、房屋—产权:证书到土地》。登记机关领取—土地证书《 ?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出售公】有,。住房:的,出售单位应当—自房屋产权登—记发:证之日起三十日内】持公有住房出售合】同、:房屋:产权:证书和原土》地证书办理变更【土地:登记 ?     !第,十,七条  城》。镇,居民:住,。房上市交易的当【事人应当自》合同:签订之?。日起:三十:日内持土《。地,证书、房屋产权证】。书、交易《合,同,向土地登《记,机关申?请变更?土地登记《  【。   第《十八条?  依法出租或【者抵押土地使用【权的土?地,登记:申请人应当自土地】。使用权租赁或者【抵,。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十!五,。日内持土《地证书、土地使用】。。权租赁合同、抵押】合同向土地》登记机关申请—土地使?用权:出租或者抵》押登记 !。 ,   其他土地他】项权利的取得由【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!日起十五日内—申请土?地他项权利登—。记经登记的土地他】项权利发生变—更的申?请人应当自合同变更!。之,日,起,。十五日内持有关文】件资料?向土: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!他项权利《变更登记 【   》  第?十九条 《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土地权利人》应当自土地权利【。终止事实发》生,之日起?三,十,。日内:持有关证明材料向】土地登记机》关申请注销登记【 :。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。(一)土地使—用期限?届满不再《续用的?; ? ,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。)因:不可抗力造》成土:地灭失?。的;:   】 ,  :   (三》)土地使用权出租、!。抵,押合同终止的; ! , 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四)土地权利!终止:的其他情形 !。 :    《第二十?条 : 单位?和个人需临时—用,。地的应当自临时【。用地申?请被批准之日起十五!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!向土地?登记:机关申?请,临时用地登记 【 ?     —第,二十一条 》。 土地登记申—请,人应当按国》家,。规定缴纳《土地登记费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