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二》章 登记申请
】。
! 第九条 —国有:。土地使用权由—使用:该国有土地的—单位或者《个人申请登记
】
:
? : 集体土地属于村】。。农民:集体所有的由村【集体经济组织—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!登记;属于》乡(镇)农民集【。体所有的由》。乡(镇)集》体经济组织申请【登记乡(镇)—集体经?济组织不健全的可】由乡(镇)人民政】府代为申请》登记
《
【 集体土地使用【权,由使用该土地的单】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!
! 与地上土地使【用权分?离的经批准独立使用!的,地下空间《由使用者申》请地下?空间的?土地使用权》登记
《
【 土地他项权利由符!。合取得土地》他项权利的单—位或:者个人?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!请,登记:
《
公共设!施和市政设施—用地由?其主管单位申—。请登记
【
两个】或者两个《以,上土地使用者共同】使,用一宗?土地的应当分别申】请登记
】
跨—县级行政区域—的应当分别向—土地所在地》的土地登记机关申请!登记
【
, , , 第十条》 土地登记申请】人可以委托他人【代理申请登记委托他!人申请登记的应当】出具书面《委托书境《外申:请人委托他人代【理的应当按国家【规定办理《公证或者认证
】
【 第十一条》 土地《登记申请《人申请土地登记【应当提交《下列文件资料
】
《 》 (一)—土地登记申请—书;:
【 (二!)单位设立证—明、法定代表人【证明或?者,个人身份证》明及户?籍证明;
【
《 (】三)土地权属证【明属:于共同使用一宗土】。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!共同使用该宗—土地的约定、—协议等?资料;
》
?。
!(,四,。),地上建?筑物:及其他附着物—的合法产权证—明;
】 : 》 (:五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规定需要提交】的其他文件资料【
】 委托他》人,代,。理申请?登记的应当同时【提交土地登记委【托书: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!明
?
第!十二条 土地登】记包括初始土地登】记和:。变更土地登记
】
【。 第十三条》 以划拨或—者出: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!或者:。入,股等方式使用国【有土地及使用集体土!地的应当申》请初始土地登记【
— , , 集体土地所有者!应当申请初始土【地登记
】
? :第十四条 经初始!登记的土地》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,土地登记申】请人:应当自土地权利变更!事实发?生之日起三十日内】申请变更土地登【记
—
, — (一《)因土地征用、【交换:、,调整等原因》导致集体土》地所有权转移的;
!。
! (》二)土地使用权转】让、:继承、分割》、合:并的:;
【 】(,三)以赠《与、继承、买—卖、交换、分—割、拆迁等方式【处分地上《建,筑物:及其他?附着物而引起土【地使:用权转移的;—
:。
?
?。 , ? (四)土地用】途发生变化的;
】
,
:
? ,。。 》 ,(五)?。土地权利人姓—名、名称发》。生变化的;
—
,
《。 【 (:六,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,其他情形
】
—土地所有《权、使用权变—更的自变更》登记之日《起生效
】
《 ,第十五条 预售】商品房的预售人应当!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!可证明之日起三十日!内,持土:地证书和《商品房预售许可【证明向土《地登记机关申—。。请商品房预售—土地登记领》。取商:品房用?地,宗地分割转让登记】证明并将商品房用地!宗地分割《。转让登记证明的【用途告知购房人
!。
《 购房人【应当自领取房屋【产权证?之日起三十》。日内:持商品房用地宗地】分割转让登记证明、!房屋产权证书到土】地登记机关领—。取土地证书
【。
,
》 第十六条 出!售公有住房的出售】单位应当《自房屋产权登记发】证,之,。日起三?十日内持《公,有住房?。出售合同、》房屋产权证书和【原土地证书办理【变,更土地登记
!
第十七!条 城镇居—民住房上市》交易的当事人应【当自合同《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!持土地证书》、房屋产权证书【、,交易合同向土地【登记机关申请变【更土地?登,记
—。
第—十八条 《 依法出《租或:者抵:押,土地使用权的土地】登记:申请人应当自—土地使?用权租赁或者抵押】合同签?订之日起十五日【内持:土地证?书,。、土地使用》。权租赁合同、抵押】合同向土《地登记机关申—请土地使用权出租】或者抵押登》记
! 其他土地他项权!。利的取得由当事人在!合同签?订之日?起十五日内申请土地!他项:权利登记经》登记的?土地他?。项权:利发生变更》的申请人应当自合同!变更之日起十五【。日内持?有关文件资料向土地!登记机?关申请土地》他项权利变》更登记
】
》第十九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土地权利人【应当自土地权利终】止,事实发生之日起三】十日内持有关—。证明材料向》土地登记机关申请注!销登记?
?
,
】 (一)土地使用!期限届?满不再续《用的;
—
】 ?(二)因不可抗力造!成土:地灭失的;
!
《 —(三:)土地使用权出【。租、抵押合同—终止的;《
! ?。 (四《),土地权利终止的其】他情形
—。
,
第【二十条 单—位和:个人需临《时用:地的:应当自临时》用地申请被批—准,之日起十《五日内持有关—批准文件向土地登记!机关申请临时用地】登记
【
《 第二十一条— 土地登》记申请人应当—按国:家规:定缴纳土地登记费】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