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 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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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?条, 为加强土—地,登记管理《保护:土地权利人的合【法权益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土地管?理法等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我省实》际,。情况制定本》条例:
【 : 第二条 —本,条例所称土地登记是!指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及土《地登记机关根据【土地登记申请人的】申请依?。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!、集体?土地所有权》、集体土地使用权】及土地他《项权利(以下统【称土:地,权利:)进行确认核发土地!证,书的行为
【
— ,本条例所称土—地权利人是指经【依法登记取得土【地权利的单位和个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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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条例所称土地—他项权利是指依【据土:地所有权、使用【权取得?的抵押权、承租【权等:项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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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【本省行政区域内土】地权利?。的,取得、变更、终止】。均应:依照本条《例规定进《行登记但法律、【法规规定颁发土地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除!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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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!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土!地的: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的土地—登记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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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条— 土地《登,记,以宗地为基本单【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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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【地是指由土》地权属界址线封【闭的地块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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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】用权类型、期—限和用途不》同的:应当分别划》宗
《
? ? 第六条 土地登!记依照下列程序【进行
【
《 (一)土!地,登记申请;
】
【 : (?二)地籍调查—;,
】。 《 (三)权属【审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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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《)注册登记;
!
【 : , (五)《核发或者更换、注】。销土地证书
】
第】七条 《经依法登记确—认的土地权利—受法律保护》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侵犯?
】 土地证书—是土地权利人依【法拥:有的对土地占—有、使用、收—益及处分权利的法律!凭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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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?未经依?法登记的土地不【得转:让、出租或者抵【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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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—经依法登记的土地其!地上建?筑物及其他附—着物所有权或—者其他权利不—得先行?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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