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第》五章 监督管—理,
—
—第四十三条》 省?人民政府司法—行政部门应当按照】年度编制司法鉴【定,机构:和司法鉴定人—名册并?予以公告;对停【业整改的司法鉴定机!构及其司法鉴定人或!者司法鉴定业务应】当暂缓编入名册;】对依法?被注:销执业证书的—司法鉴?。定机构、司法鉴定】人或者终止从—事的司法鉴定业务】不得编入名册已【经编入的应当公【告,删除
?
!第四:十四条 《 司: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!司法鉴定机构—和,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!制度考核结》果作:为编制名册的—重,要依据
【
司法】鉴定机?构或者司法鉴—定人年度考核不合格!的暂缓编入名—。册责令停业》整改期?限不:超过一年;整—改合格的可以申请】恢复执业;整改不合!格或者?。整改期满未申请恢】。复执业的注销执【业证书
—
司法!鉴定机构和司法【鉴定人?无,。正当:。理由不接受年度【考核:按照考核不合格处】理
! 第?。四十五条 —司法行政部》门应当建立司—法鉴:定机构资《质评估、司法鉴定质!量评估和司法鉴定】。人诚信评估制—度并组织实》。施评估结果向—社会公开
》
— ?第四十六条 — 司法行政部—门应当?就下列事项对司法】鉴定机构、司法【鉴定人进行监—督、检查
—
?
? (一)遵—守法律?、法规、《规章情况;
】
(二!)执行司法鉴定程】序、技术标准和【操作规范《情况;
】
》(,三)业?务开展和鉴定—质量情况;
】
? , (四)恪守职!业道德和执业—纪律情?况,;
?
《 《(五)制定和—执行管理制度情【况,;
—
《。 (六)法》律、法规《、规章规定的其他事!项,
?
— ,司法行政《部门依法履行监督、!。检查职责可以采【取现场检查、调阅】有关资料等措—施
】 第四十七条 ! 司法鉴《。定利害关系人认为司!法鉴定机构、司【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!中有违法违规行【为可以向有管辖权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司法行?政部:门书面投诉
!
,
司法行政!部门应当自收到投】诉,材料之日起七个工】作,日内:作出是?否受理?的,决定:并,书面告?知,投诉:人投诉材料不—齐全的应当及时告知!投诉人补充》所需时间不》计算在?规定期限内
【
— 司法《行,政部门对投诉—受,理的应当依照有关】规定进行调》查处理?并将查处结果书【面告知投诉》人;不受理的—应当告知理由
!
? 司》法,行政部门对涉—及专业技术或者违】反行:业规范的投》诉事项可以》交由:司法鉴定协》会调查处理
】
,
第四十!八条 投》诉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不予受—。理
】 ?(一)投诉事项【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!;
:
《
《 (二)投诉—事项已经《司法行政部门—处理或?者经行政复议、【。行政诉讼结》案没有新的事—实和证据的;—
,。
—。 (三)对司法!鉴,定意:见或者人民法院采信!司法鉴定意见的决】定有异议的》;,
—。 (四)【对司法鉴定》程序:规则和技术规范有】异议:的;
】 , (五)法律】。、,。法规、规章规定【。不予受?理的其他情形—
:
【 ,第四十九条 省司!法鉴:定协会、设》区的市根据需要【设立的司法》鉴定协会依照法定职!责和协会章程—开,展活动接受司法【。行政部门的监督【。、指导
—
:
司法鉴】定机构和司法—鉴定人应当加入【。司,法鉴定协会按照协会!章程享受权利、履】行义务
【
》 第五十条 【司,法鉴定协会负责制】定行业规范》维护会?员权益总结交流经验!组织技术研发处理】投诉和会员申—诉调解执业纠纷【。对会员?进行:教育培训《、监督、《。。考核:、评:估,、,。奖,励、惩戒对重大、复!杂、疑难《鉴定事项提出咨询】意见承担司法行政】部门交办《事项
—
—司,法鉴定协会根据需】要可以?设,立专门委员会—和专业委员会按照】协会章程履行—职责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