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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章 法律责任!  !。   第五》十一条  违反【本条例?司法鉴定机构有【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!区的市以上人民【政府司法行政部【门根据情节》轻重给?予警告、停止—执,业,三个月以《上一:年以下的处》罚可以并处一万元】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!款;有违《法所得的没收违【法所:得 《  《   (一)—超,出登记的业务范围】执业的; !     (二【)登记事项》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!变更登记或者备【案的;?    ! (三)涂》。改、出借、出—租、转?让司法鉴定许—可证的; 】     —(四)以诋毁其他司!法鉴定?机构、司法鉴—定人或者支》付介:绍费、进行虚假宣传!等,不正当?手段招揽业务的【; 【    (》五)违反规定接受】委托、收取费用的】;, —    (》。。六,)应当停业整改或】者终止继续从事司法!。鉴定:业务的; —   —  :(七:)受理委托》后无正?当理由拒绝或—者,不,。按时出具司法鉴定】文书的; 【     (八!)组织未经登记的】人员违反规定从事司!法鉴定业《务或:者组织司法鉴定【人超出本人登—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的!; 【   ? (九)组织司法鉴!定人违反司》法鉴定程序、技【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!行鉴定的;》 》  :   (十》)拒绝履行司法鉴定!援助义务的; 【     !(,十一)拒绝接受司法!行政部门监督、检查!或者采取提供虚假材!料等手段弄虚作【假的; —     (十!二,)对本机构》司法鉴?定人疏于管理造【。成严重?后果的 【     司【法,鉴定机构受到—处罚的对其负责人】根,据情节?。轻重给予《警告:、停止执业三—个月以上一年以【下的处罚《可以并处二千—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的,罚款 】    第五—。。十二条  违反本】条例司法鉴定机【构有下列行为之一】。的由省人《民政府司法》行,政部门吊销其—司法鉴定许可证 】 :     (一!),受到停止《执业处?罚期:间继续从事司法【鉴定业务《的; —     —(二)受到停止【执业处罚《期满后二年内又发】生应当给予停止【执业处罚情形—的;: , :     (三!。)发生本条例第五十!一条规定的情—形情节特别严重【的 —     司法鉴定!机构被吊销》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其!负责人三年内不得】。申,请从事?。司法鉴定业务— , : ?    第》五十:三,条  ?违,反本条例司法—鉴定: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设区?的市以上人民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!。据,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】、停:止执业?三,个月以上六个—月以下的处罚可以】并处二千元》以上:一万元以《下的罚款;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】违法所?得  】   (《一)超出《登记的?业务范围从事司【法鉴定业务的;【 —    (》二)同?时在两个以上—司法鉴定机构执业】的,; —     (三)涂!改、出?借、出租《、转让司法鉴定【人执业?证的;? 》     (四)】私自接受委托、【收,取费用或者当事人】。财物的; !     (五)停!业整改?期间或者所在—。。司法鉴定机构终【止继:。续从:事司:法鉴定业务的;【 —    (》六)违反保密和回】避规:定的; 》     】(,七)违?反,司法鉴定程》序、技术标准和【操作规范进》。行司法鉴《定,的,; : 《 ,  :  (八)》无正:当理由拒绝或者【不按时出具司法鉴】定文书?的; 】  :  (九)拒—绝,履行司法鉴定援助】义务的; 》  —。   (十)拒【。绝接受司法行政【部门监督《、检:查或者?采取提供虚假材料】。等手段弄虚》作假的 】    《 第:五十四条  违【反本条例司法—鉴定人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!市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司法行》。。政,部门给?予停止执业六个月】。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!;情节严重的—由省人民政》府司法行《政部:门吊销?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!。 《  ?   ?(一)?因严重不负责任【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!成,重大:损,。失的; 《 ?    》 (二)经》人民:法院依法通知—无正当理由拒绝【出庭作证的》; 【    (三)发生!本条例第五十—。三条规定的情—形造成严重后果【的   !  第?五十五?条  违反本—条例司?法鉴定人有》下列:行为之一的》由省人民《政府:司法行?政部门?吊销:其司法鉴定》人执业证 】。   《  (一)因故【意犯罪或者职务过】。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!的; 《  》   ?(二)故《意作虚假鉴定的;】  【   (三)受【到停止执业》处罚期间继续从事司!法鉴定业《务的; 《  —   (四)—受到停?止执业?处罚期满后二—年内又发《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!处罚情形的 —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六条  受!到停止执业处罚的】司法鉴?定机: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!按照司法《行,政部门的要求—进行整改并在处【罚期届满十》五日前将整改情况】书,面报告司法》行政部门司法行【政部门收《到整改报告后应当】及时审查对达到整改!要求:的准予恢《复执业;对达不【到整改要《求的注销执业证书 ! 》    第五十七】条  司法鉴定机】构和司法鉴定—人违法执业》或,者因过错给》当事人造《成损失由司法鉴定机!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:司法:。鉴定机构不是—法,人,的设立司法》鉴定机构《的法人或者》其,他组织应当承担连】带责任司《法鉴定机构》赔偿:后,可以向有过错的司法!鉴定人追偿 !   《  司法鉴定—人违:法执业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    ! 第五?十八条 《 违反?本条例?未经省人民政府司法!行政部门登记的组织!和,人员:从事司法鉴》。定业务由所在地县(!市、区?)人民政府司法【行政部门责令停止】违法活动;有违【法所得的没收违法】所得并处违法所【。得,一倍以?上,。三倍:以下的罚款》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五:。十九条  违反【本条例司法行政【部门:工作人员《在司法鉴定管理工】。作中滥?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弊【的,由所在司《法行政部门》。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》任 ?    【 第:。六十条  违反【本条例其他国家【机关和社会》组织工作人》员滥用职权、—。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或:者非:法干预、阻挠司【法鉴定机构和司【法鉴定?人依法开展司法【。鉴定活动的》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主管部门依法【给予处分;》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《。 ,   》  第六十》一条  对违—反本条?例的行为法律—、,行政法规已有处【罚规:定的依照其规定【执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