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。人口发展《规,划的制定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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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:条 :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!民政府人《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!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!划将其纳入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展—计划根?据,人口发展规》划制定人口与—计划生育《实施:方案并组织实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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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:人民政府《卫生和计划生育【行政部门负责—实施人口《与计划生育实施【方案的日常工作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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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条 乡镇人】民,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负!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!口与计划生育—工作:贯彻落实人口与计】划生育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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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《一条:。 :村民委员会、—居民委员会应当【配备专职《或者兼职计》划生:育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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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村民—。会议、居民会议可以!依法制定计划—生育村规民约或【者居:民,公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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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村民委员会、居】。民委员会与育龄【公,民,可以依法签》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!双方:的权利与《义务
】 第十二【条 机关、社【会团体、企业事【业,组织和其他组织【实行法?定代表人或者负【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!具体负?责本单位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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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【 人口与计划生育!服务管?理工作应当依法向社!会公开自觉接—受公众监督》。
— ? 第十四条 城】市人口与计划—生育工作《实行属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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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流动《人口计划生育—工作由流动人口户】籍所在地和现—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!同,负责以现《居住地?人民政府《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!政府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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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第十五条 】卫生和计划生育、教!育、科技、文化、民!政、司法《行政、新闻》。出版:广电等有关部门【应当组织开展—人口与?计划生育宣传—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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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】。 人口与计划生【育的统计应当及【时、准确有关单位】和个:人不:得虚报、《瞒报、伪造、篡改】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!生育:统,计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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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发展改《革经:。济和信?息化、卫《生和计划生育、公】安、人力资源社【。会保障、《民政、教育》、,统计等有关部门对】有关:人口信?息资源?实行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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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各级》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。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《展状况逐步提高【。人口与?。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!总,体水平保《障人口与计》划生育工作必要的】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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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人民】政府应?当对贫?困地区人口与计划】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!。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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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政府鼓?励,社会团体《、企:业事业组织》以及其他组》织和个人《为人口与计划生育】事业提供捐》助
】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!、克扣、挪用人口与!计划生育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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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八条 【 政府鼓励开展人】口与计划生育领域】。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!流与合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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