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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生育调?节
《
】 第十?九 :提倡一对夫妻生育】两个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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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生育第一个、!。第二个子女实行免】。费登:记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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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夫妻可以》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!时间依?。法享受母婴》保,健,和,计划:生育技术服务
】
— 第?二,十条 具有下【列情:形之一经批准可【以再生育子女
】
— :。 (》。一):夫妻生育《两个子女有子女【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!不能成长《为正常劳动力医学】上认为?可以再生《育的;?
》
【 (?二)夫妻曾患不孕不!育症依法收》养两个?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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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,(三)再《婚,夫妻一?方已:生育两?个子女另一方—未生育?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!婚后无共《。同生育子女》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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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】再婚:夫妻一方已生—育一个子女另—一方:未生育再婚后已共】同生育一个子女【的;
》。
》 (【五)再婚夫妻各【生育一个子女再【婚后已?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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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】)省人民政府卫生和!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认定的?其他情?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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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一条 ! 符合本《条例第二十条规定】再生育子女》实行:生育:审批制度《申请再生育子女的】夫妻应当在》妊娠前到一方户【籍所在地或》者居住证申》领,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!者街道?办事处申请办理生】。育证申请办理生育】证时应当提》交生育申请》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!。。。证明
! (】一):双方的居民》身份证、结婚证【在居住证申》领地申请办理生育】。证的还应《。当提交居住证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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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二)?具有本条《例第:二十条第一项至第】五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:证明
】 《乡 (镇)》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!事处应当对公—。民的:生育申请及》时,受理、审核》并自: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!日内将?审核意见和申请人】的申请材料》报县级?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!部,。 门审批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》。。。。府卫:生和计划生》育行政部门》。应当自?收,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十日】内对:符合生育条》件的发?给生:育证;对不符合生】育条件的以书面【形式:告知不?批准生育的理由
】
!第二十二条 【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!及香港、澳门、台】湾同胞的生育以及】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!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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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【条 ?病残:儿医学鉴《定按照国《家和省有关规定办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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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 禁止【。歧,视、:虐,待生育女婴的—妇女和不《育的妇女禁止—。。歧视、虐待、遗【。弃婴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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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溺婴、》遗弃婴儿和违—法,送养:子,女的:不再批?准其生育申》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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