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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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四,十三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?。定未经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同—意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燃气工程项目—的由燃气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给予—警,告;逾期不改正的】可处以三千元—以上三万《。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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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四条 违反【本条例?规定燃气工》程未经验收》或者:验收不合格交付使】用的:或者燃气工》程,竣工验收合格后【建设单位《未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!主,管部门备《案的按照国务院建】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!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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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】营许可从事燃—气经营活动的由【燃气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《停止:经营没收《违法所得并可处【以一万元以上—十万元?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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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六】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未取》得燃:。气,供应许可证从—。事燃气经营活动【的由燃气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《停止经营没收违法】所得和非法供气【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!以上三?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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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,十七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燃》气经营?企业:未对燃气《设施进行日常巡查、!未对用户安全用【气进行定期》检查或者《。发,现事故?。。隐患未及时消除【的由燃气行政—主管部?门给予警告责—令限:期改:正;造成严重后果】的依法承担法—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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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第四十八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管道燃!气经营企《业在降压或者停气】时未提前公告—或者及时通知用户】的由燃气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给:予警告并可处以一】万元以下罚》款;:给用户造成损—失的依法承》担民事责《任
【 第》四十九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《有第二十五条规【定行为?之,。一的由燃气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给》予警告;逾期不【改正:的,可处以一万》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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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五十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有第二】十八条规定行—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!主管:部门责令《改正给予《警告;逾期》不改正的对个—人用户可《处以五百元以下【罚款对单位用户【可处以五《千元以下罚款—
【 ?第五十一条 违】反本条例《规定有第三》十一条?第二:款规定行为之一【的由燃气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限期恢复原【。状,并,可处以?一千:元以上三万元以【。下,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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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擅自建】造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占压燃?气输配管道》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责:令限期拆除;逾【期不拆除的由县【级以: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!部门:强制拆除或者由燃气!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!请人民法院执行所】需费用?。由建:。设单:位或者个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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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五,十三:条 ?违,反本条?例规定销售未—通过气源适配性【检测的燃气器—具的由燃气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【。限期改正《。;,。逾期不?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!。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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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四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未取得】相应:的,资质证书《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!修活动的由燃—气行政主管部门责】。令限期改正》没收违法所得;逾】期不改正《的,可处以一万元—以,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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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五十》五条: 燃气行政—主,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!下列行?为之: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,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: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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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, (一)对【符合本条《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!按照规定的程序和】时限予以批准—。或者核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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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《二)对不符合本条例!规定条件的事项予】以批准或者核准【的;
】 — (三)发现未】依,法取得批准》、,。核准:。的单位擅自从事【有关活动或者接【到举报后不依—法予以?处理:的;
! ?。 ? (四)对已经依】法,取得批准、》核准的?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!本,条例规定的条—件而不撤销原—批准、核准》或者发?现燃:。气违法行为不予查】处的;
! ? (五)其!他滥用职《权、玩?忽职:守、徇私舞弊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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