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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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三条! ,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!经燃气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审查》同意新建、改—建、:扩建燃气工程项【目的由燃气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《。限,期改正给《予警告;逾期—不改正的可》处,以三千元以上三【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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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四十?四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《定燃气工《程未经验收或—者,验收不合格交付使】用的或者燃气工【程竣工验收》合格后?建设: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向燃气行—政主:管部门备案的按【照国务院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条》例的有关规定处【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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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—。五条 ? 违反?本条例?规定未取得燃—气,经营:许可从事燃气经【营活动的由燃气【行政:。主管部门责令停【止经营没收违法【所得:并,可处以一万》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!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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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十六条 ! ,违反:本,条例规定未》取得:燃气供应许可证从】事燃气经营活动【的由燃气行》。政主管?部门责令停》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!和非法供气设—备并可处以》三,千,元以:上三万元《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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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【条 违反本—。条例规定燃气经营】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!行日常巡《查、未对《用户安全用气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!现事故隐患未及【。时消除的由燃—气行:政主管部门给予【警告责令限期改正】;,造成:严重后果的依法承】担法律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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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十八—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管道燃》气经营企业在降【。压或者停气时未【。提前公告《或者及时通知用【。户的由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给予—警,告并可处以》一,万元:以下罚款;给—用户造成损失的【依法承担《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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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九】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五!条规定行为之—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?。;逾期不《改正的可处以一万】元以下罚款》
! ,第五十?条, 违?反本条例规定有【第二十八条规—定行为之一》。。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改正给—予警告;逾》期不改?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!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!单位:用户可处以五—千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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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—十一条?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有第三—十,一,。。条第二款《规定行?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!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限期恢—复原状并可处—。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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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二《。条 : 违: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!。造建筑?物、构?。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!道,的由燃?气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限《期拆除;逾期不拆】除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责成有关部—门强制拆除或者由燃!气行:政主管部门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—。执行所需费用由【。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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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三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销售未通过!。气源适配性检测【的燃:气,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限—期,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可【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】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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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!条 违反》本,条例规定未取—得相应的资》质证书?从事燃气器具安【。装维修活《动的由?燃气行政《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!收违法所得;逾期】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!元以下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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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五十五条—。 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的工作《。人员有下列》行为之一《的依:法给予行《政,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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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》)对符合本》条例规?定,条件的事《项未:按照规定的程序【和时限予《以批准或者核—准的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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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 (二)《对不符合本条例规】定条件的《。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!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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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。(三)发现未依法】取得批准、》核准的单位》擅自从?事有关活《动或者接到》举报后不依法予【以处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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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!对已经依法取得批】准,、核准的单位发【现,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!定的条件而不—撤销:原,。批准、?核准或者《发现燃气违》法行为不予查处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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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其他滥用!职权、玩忽职—守、徇私舞弊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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