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工资《支付
】。
《 第十《四条 企业应【当按照国《家和省?有关规定制定工资支!付制度工资支付制度!应当包?括下列内容》
— 】(一)工《资支付项目》、标准和形》式;
】 ? (二【)工资支付》周期和日期;
】
,
:
!。(三)加班加—点工:资的计?算标准和支付方【式;
《
《 【 (四)患病、假期!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!计算标准《和支付方《式;
【
》 ? (五)工资扣【除事项;
】
! (:六)工资《支,付的其?他,事项:
【 第十五条 】 ,。企业制定工资分【配,和工资支付制—度应当征求企—业工会和职工代【表大会的《意见并向《。全体:。劳,动者公布企》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!资支付制度可以【按照法定程序进【行调整变更
】。。
企】业工: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!。付制度应当自制【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!0日内向劳动保障】行政部门备案
【
】 第十六条 【企业应当按》照劳动合同或者工资!集体协议约定—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!者工:资不得克《扣或者拖欠工资工资!支付日期遇到法【定节假?日或者休息日的【企业应当在节假【日或:者,休息:日前最近《的工作日支付
】
【 企业应当每月【至少支付给》劳动者?一次工资但实—行年薪?制的:可以按照规定—的比例和期限定期支!付劳动者工资
】。
【 对于从《事临时性工作—的劳动者工作期间】。少于1个月》的企业应当在临【时工作任务》完成时?立即支付《劳,动者:工资;工作》期间超过1个月的】企业应当按月支付劳!动者工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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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》第,十七条 企—业应当以货》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!资,不,得以:实物或者有》。价,证券等代替货—币支付
!。 《第十八?条, 企?业应当将工资—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!动者委托他人—代领的受委托人【应当在代《领时提供有委托【人,签名盖?章的委托书
—
》。 《企业委托银行—代发工资的应当按照!。劳动:合同或者《工资集体协议约【定的工?资支:付日期及《时将工资存》入劳动者帐户
【
【 第十九条 企!业应当编制工—资支付表《记载工资支付—对象姓名《、,支付时间、支付项】目,、加班工资、—应发金额、》扣除项目、实发【金额:和劳动者签名—等事项
【
—工资支付表应当按照!国家会?计档案管理》的规定至少》保存15年》的,时,间备查?
,
》 企业—应当在支付工—资时向劳动者提【供工资支付单工资支!付单应当载明工资支!付表中的事项劳动】者,有权: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!记录企业应当及时】为查询人提供相关】资料:
《
第二】十条 《企业安排劳动者【在法定标准工作时】间以外工作的应【当,按照:下列规定支付加【班工资
》
—。 《 (一)在日法定!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!。长,工作时间的》按照不低于小时工】资基:数的:。150%支付加班】工资;
》。
,
【 (二—)在休息日》。安排工作的应当【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!;不能安排补休的】按照不低于日—或者小时工资基数】的200%支—付,加班工资;
】
? ? : (三)在法定!节假日安排工作的】。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!者小时工资基数【的300%》。支付加班工资
!
,。
?。 企业》。应当将加《。班工资在下一个工】资发放日或者—之前支付给劳—。动者
《
— 第二十一条【 实行计件工资】制的企业应当—依,照国家或者行业【。制定: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!本企:业实:际经征求《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!表的:意见:合理确定劳动定【额和计件单价—
?
— 劳动者完成计【件定额后企业安【排其在法《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!工作的应《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!条规:定分别按照不—低于计件《单价的15》0%:、2:00%、30—0%:支付加班工资
【
?
,
: : 第二十二》条 实行综合计】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!劳动者综合计—算,工作时间超过法定】。标准工作时》间的部分视》为延长工作时间应】当,根据不?同情:形按:。照本规?定第二十条第一【项,、第三项的规定【支付加?班工资
【
第二】十,三条 实行—不定时工作制—的企业不适用—本规定有关加班工资!的规定
》
:
: 第二十四条! , 劳动者《在享受?法定年休假、探亲】假、婚假、丧假【等休假和产假、【。哺乳假?等,假期期间《其工资?支付按照国家—和省有关规定执行】
:
:。。
—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!。可以:不支付?其事假期间的工资
!
》 第二十【五条 根据—本规定?。第二十条计》算加班工资的工资】基数和第《二十四?条第一?款计算劳动者休假】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!动者上一月份提供】正常劳动所得实际】工资扣除《该月:加班工资后的—数额确定劳动者【上一月份没有提供】正常劳动的按—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!正常劳?动,月份所?得实际?工资扣?除该月加班》工资后的数额确定
!
!第二十?六,条 劳动者因【工负伤或者患职业】病的企业应》当按照工伤保险条】。例,的规定?。支付劳动者停工【留薪:期间的工资
!。
? 劳动者患病或!者非因?工负伤在《国,家规定的医》疗期内?的企:业应当?按照国?家和省有关规—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!疾,病救济费病》假工资?。或者疾病救济—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!工资标准的80%】
》。
: , , 中:。华人民?共,和国:传染病防治法列【。为甲类?。的传染?病以及虽未列为甲】类传染病《但按照甲类传染病进!行防治的传染病的疑!似病人?及密切接《触者经隔离》。观察或者留验排除】是病人?的,企业应当按照—劳动者提供正—常劳动时《的标准支付其被【隔离观?察或者?留验期间的工资【
?
?。。 第二十【七,条, , 劳:动者:。在法定工作时—间内:参加下?列社会活动的企业应!当按照劳动者提【供正常劳动支付【其工资
!。 — (一)依—法行使选《举权和被选举权;
!。
?
】 (二)出席乡(!镇)、县(区—)以上?政府、党派、工会】、共青?团、妇联等组织召开!的会议?;
?
! (三)—依法:出庭作证;
【
— (四】)出席劳动模范【、先:进,工作者?大会;
! :。 (五】)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工会法规定的非!专职工会主席、【副主席、委员参【加工会?活动;
—
,
! (六)《。依法参加的其—他社会活动
】
,
》 第二十八条 【 劳动?者被判处管制、拘】。役适:用缓刑、有期徒刑适!用缓刑?或者被?假释、监《外执行、取保候审期!间企:业未: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!动者提?供了:正常劳动的企—。业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】或,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!资标准支《付,其工资
》
— 第二十九—条,。 , 企:。业依法从劳动者【工资中代扣、—代,缴下列税费》
】 《 (一)劳动者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!。税;
》
? 《 (二)【劳动者应当》。缴纳的社会保险【费;
【
— (三)劳【。动者应当缴》。。纳的住房公》积金:;
:
:
《 》 (四)法院【判决:、,裁定:中要求企业代扣的抚!养费、赡《养费等费用;—
【 (】五)法律《、,法,规,、规章规定的其【他税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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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?。十条 因》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!经济损失《需要赔?偿的企业《可以:从劳动者《工资中扣除但扣【除后的剩余》部分不得低》于当地?月最低工资》标,准
《
《 : 第:三,十一:条 非因劳动者】。原因造成《企业停工、停产、歇!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!除,劳动合同停》工、停产、歇业在一!个工资支《付周期?内的企?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!供,正常劳动并支付该】工资:支付周期的工资;超!过一个工资支—付周期?的企业安排劳动者】工作的按照双方【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!资但不得《低于当地最低工【。资,标准;企《业没有安排劳动者】。工作劳动者没有【到其他单位工作【的应当按《照不低于《当地最低工》资标准的70%支】付劳动者基》。。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!有规定的《依,照其规定执行
】
?。
《 第:三十二条 —企,业因生产经营困【难、经济效益下降无!法按时支《付工资的应当向劳】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!业工会?或者职工《代表:协商一?致后可?以延期支《付工资但延期时间】最长不得《超过3?0日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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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三条 企业与】劳动者依法解除、终!止劳动?合同的?企业:应当: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!合同时一次性—支付劳动者应得的】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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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四条 企—业破产?、终:止或者解散的经【依法清算《后的财?产,。应当:优先用于清偿所欠劳!动者工资和》。社,会保险费法律—、法:规另有规定的—除外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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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五条 企业合并】或者:分,立前拖?欠劳动者工资—的应:当在:合并或者分立的同】时一次性《支付劳动者应得【的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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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六》条 劳动》。。者从事非全日—制工作?的,工,资标准由其》与用人方协商约定但!不得低于当地最低】小时: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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