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二章 工资确定 !  】  : 第八条 》 省人民政》府根据国家有关规】定结:合本省?经济社会发展—水平和劳动力—供求状?。况制:定本省企业工资宏】观,。。调控政策《。发布最低《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!线 《     设区!的市人民《政府根据国家—和省有关规定—制定和?发布: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!准 —     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!平定期发布劳动【力市场工资指导价】位和人工成本—监测预警信息 【 》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企业:应当按照国》家规定建立工资集体!。协商制度与企业【工会或者职》工代表?就企业工资分配【制度、工资分配形】式、工?资收入水《平等事项进行平等】协商在协商一致的】基础上经企业职工】代表大会《或者职工《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!工资集体协议 【    】 第十条  企业应!当根据工资》集体协议或者本企业!的经济效《益和政府发布的企业!工资宏观调控政策】通过与劳动者平【等协:商签:订,劳动:合同确定《工资:支付标准 ! ,  :  劳?动合同中《约定的工资标准可】以根据劳动者—所,在岗:位的变化进》行调整?和变更但不》得,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!确定的工资标准【    ! 第十一条》  :企业应当建立正常的!工资增长机制根据】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!长情况参照》当地政?府发:布,。的,。工资:指,导线、劳动力—市场工资指》导价位和本地区、】行业:的职工平均工资水】平等因素逐步—增加劳动者工—。资   !。 , 企业应当在政【府发布工资指导【线30日内制定落实!工资指导线》实施方案并向劳动】保障行政部门备【案   !  第十二条  企!业应当?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建立工资分配制】度工资?分配制度应当—包括下?列内容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工:资确定办《法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各】岗,位的工资分配办法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工资正常!。增,长办法?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奖金分—配办:法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五—)津贴?、补:贴,分,配办法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):患病:、休假等特殊情况下!的工资分配》办法 】    第十—三条  企业因生】产经营困难》、经:济效益下降》确无正常工资支付】能力需要降》。低工资标准或者【按,照当地最低工资标】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!应当事先征求企【。业工:会或者职工代—表的意见《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!需,要按照当地》最低工?资标: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!应当:报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《备案  !   企业生产【。经营恢复正》常后应当《。及时提高《工资:标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