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工资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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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第八条 》 省人民政》府根据国家有关规】定结:合本省?经济社会发展—水平和劳动力—供求状?。况制:定本省企业工资宏】观,。。调控政策《。发布最低《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!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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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区!的市人民《政府根据国家—和省有关规定—制定和?发布: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!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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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!平定期发布劳动【力市场工资指导价】位和人工成本—监测预警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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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!企业:应当按照国》家规定建立工资集体!。协商制度与企业【工会或者职》工代表?就企业工资分配【制度、工资分配形】式、工?资收入水《平等事项进行平等】协商在协商一致的】基础上经企业职工】代表大会《或者职工《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!工资集体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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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条 企业应!当根据工资》集体协议或者本企业!的经济效《益和政府发布的企业!工资宏观调控政策】通过与劳动者平【等协:商签:订,劳动:合同确定《工资:支付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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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劳?动合同中《约定的工资标准可】以根据劳动者—所,在岗:位的变化进》行调整?和变更但不》得,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!确定的工资标准【
! 第十一条》 :企业应当建立正常的!工资增长机制根据】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!长情况参照》当地政?府发:布,。的,。工资:指,导线、劳动力—市场工资指》导价位和本地区、】行业:的职工平均工资水】平等因素逐步—增加劳动者工—。资
!。 , 企业应当在政【府发布工资指导【线30日内制定落实!工资指导线》实施方案并向劳动】保障行政部门备【案
! 第十二条 企!业应当?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建立工资分配制】度工资?分配制度应当—包括下?列内容?
【 (一!)工:资确定办《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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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各】岗,位的工资分配办法】;
【 — (三)工资正常!。增,长办法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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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奖金分—配办:法;
】 《 (五—)津贴?、补:贴,分,配办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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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六):患病:、休假等特殊情况下!的工资分配》办法
】 第十—三条 企业因生】产经营困难》、经:济效益下降》确无正常工资支付】能力需要降》。低工资标准或者【按,照当地最低工资标】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!应当事先征求企【。业工:会或者职工代—表的意见《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!需,要按照当地》最低工?资标: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!应当:报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《备案
! 企业生产【。经营恢复正》常后应当《。及时提高《工资: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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