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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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一条? ,为规范?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!护劳动者依法取得】劳动报酬的权利根】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劳动法—及,有,。关法:律、法规结》合本省实际制—。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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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本省行!政区域内的企业工资!支付及监督管—理适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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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三条 企【业工:资分配应当遵循【按劳分配原则—实行同工同酬—;企业工资支—付应当遵循诚实信】用原则?以货:币形式按时足额支】付
】 : 第:四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,加强对企业工资【支付工作的领导【建立工资支付动态监!测预:警,机制及时解决企业】。工资支付中的突出】问题
! 第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《内企业工资支付的】监督管理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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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、!国资:、建设、经贸—。、税务、工商行政】管理、审计、统计等!有关部门按》照各:自职责做好企业【工资支付相关的监督!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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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条 工会组】织依法对《企业的工资支付【行为实施监督有【权对企业的违法【行,为提出改正意见或者!向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提?出处:理建议支持和帮助】劳,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!
— 第七条 】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应当建立企业工资】支付违法行为的举】报处理制度公开举报!电话:、信箱或者电—子邮件?地址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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