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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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为规【范企业?工,资支付行《为维护劳动者依【法取得劳动报酬的】权利根?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劳动法及《有关法律、法—。。规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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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— 本省《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!资支付及监》督管理适用本—规定
! 第三条 】。企业工资分》。配应当遵循按—劳分配?原,则实行同《工同酬?;企业工资支付【应当遵循诚实信用】原则以?。货币形式按时—足额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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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加强对企《业工资支付工作【的领:导建立工资支付动态!监测预警机》制及时解决企—业工资支付》中的突出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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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县《级,。以上人民政府劳【动保障行政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企业工资《支,付的监督管理工作】
【 , 财政、国资、建!设、经贸、税务、工!商行政?。管理、审计、统计】等,有关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做好企业【工资支?付相:关的监督管理工作】
!。。 第六条 工会组!织依法对企业—的工资支付行为实】施监督有《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!提出改正《意见或者向劳动保障!行,政部:门提出处理建议支持!和帮:助劳动者维护—其,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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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应当建立企业】工资支付违法—行为的举报》处理制度公开举报】电话、信箱或者电】子邮件地址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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