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:监察内容与方—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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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《 劳动和社会—保障监?。。察的内容是》。
?
《 《 (一)制定】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情!况;
】 (!二)招用劳动者情】况;:
— 】(三)订立、履行劳!动合同和集》体,合同情况;
—
:
— 《 (四)遵守工作】时间和休息、休假制!度情况;
》
— 【(五)支付劳—动报:酬情况;
【。
:
: , ? , , (六?),遵守女职《工、未成年工—和残疾人员特殊【保护规?定情况;《
:
【 ? (七)遵守国家!有关安?置人员规定情况【。;
【 【 (八)《遵守职业介绍规【定情况;
—
,
— 《 (九)遵守—职业培训以及—职业技能鉴定规【定情况;
》
,
【 (十【)遵守社会保—。险规定?情况;
—
【 : (十一)承办境!外,承包工程、》对外劳务合作、公】。民个人出《境就业的机构—维护境外就业人员】合法权?益的情况;
【
:
》 (十【二):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内【容
《
—。 第十五条》 劳动和社会保障!监察采取《日常检查、专项检】查、举报专查以及】年度:检,查等方式
—
》 , :除国家另有规—定以及劳动和社【会保障行政部门有理!由认为用人单位存】在违法行为或者违】法嫌疑外对同—一用人单位的日常】检查每年一般不超】过两次专项检—查每年一般不超【过一次劳动和社会保!障行政部门没—有法律?、法规依据或者超越!管辖权限对》。用人单位《进行检查的》用人:单位有权拒绝检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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