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劳!务派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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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—十八条 《 劳务派遣用工是】劳动:合,同用工的《补,充形式只能在临时】性、辅助性或者替】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!施
】 前款规—定的:临时性?工作岗位是》指存续时间》不,超,过六:个月的岗位;—辅助:性工作岗位是指【为主营业务岗位提】供服: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!;替代性工作岗【位是: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!因脱:产学习、休假—等原因无《法工作一年之—内可以?由其他劳动者替【代工作的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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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用工单位应当!严,格控制劳《务派遣用工数量【不得超?过国家规《。定,的,。比例
—。
第【。四,十九条 经—营劳务派遣业务应】当具备法《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】的条件经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劳动?行政部门《许,可,依法办理相》应,的公司登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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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条》 用工单位应当保!障被派遣《劳动:。者与本单位职工【享有同工同酬的权】利实行相同的劳动报!酬分配?办法
】。 第五十【一条 劳务—派遣单位应》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!务派遣协议》
》
: 劳务派遣协议!应当具备下》列内容?:
!。 》 (一)劳》务派遣单位和—用工单?位的名称、住—所、法定代表人【或者主?要负责人;》
! (二)】派遣期限、》。。岗位和?人员数量;
】
,
!。 (三)劳》动报酬、社》会保险费、劳务【派遣服务费》以及支付方》式;
】 》 :。 (四)劳》动安:全卫:生、职业病危害【防治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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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劳务派遣单】位和用工单位—应当履?行的义务《;,
,。
:
,
】 , (六)违》约责任
】
: 第五十—。。二条 《用工单位应当自【劳务派遣《协议: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!。将劳务派遣协议文】本以及使用被派【遣劳动?者岗位情况报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劳动:行政部门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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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五《十三:条 因劳务派遣】单位关闭《、破产或者其他原】因致使?被派遣劳动》者劳动合同》终止或者《解除用工单位—继续使用该被—。派遣劳?动者的应当与该【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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